高校辅导员职业倦怠的对策研究

一、提高辅导员的政治、业务和心理素质
1.1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素养
首先,辅导员要加强自身的政治知识学习,不仅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还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为共产主义终生奋斗的高尚理想,致力于为祖国社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继承人,致力于为了祖国繁荣富强而不懈奋斗。其次,辅导员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要以优秀的师德模范先进者为榜样,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把自己的远大理想和实际的工作相结合,在教育岗位上兢兢业业,热爱工作,关心学生,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都能做到为人师表。最后,在学生的教育工作中要注意思想政治教育和具体问题的相结合,应避免空洞的说教,在教育学生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真切诚恳的感情和道理打动学生,提高思想教育工作的效率。
1.2做好辅导员的业务培训
岗前培训是辅导员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前的重要一环,是辅导员从非专业性向专业性转变的必要途径。通过岗前培训使新上岗的辅导员对这一工作有比较全面、专业的学习和了解,从而使辅导员能较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尤其是在我国目前多数新上岗辅导员所学专业并不对口的前提下,岗前培训就更为重要了。通过专业、系统地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辅导员不仅能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也为日后的工作夯实了基础。因此做好辅导员的岗前培训,能为我国教育事业打造一支专业化的辅导员队伍奠定坚实的根基。
1.3重视辅导员心理素质培养
辅导员的整体素质,尤其是职业素质直接关系到高校德育建设以及人才培养计划;辅导员的心理素质也对大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着不容小觑的影响力,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质量。中国目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呈整体年轻化的趋势,年轻的辅导员们充满朝气与活力,对工作也相当积极热情;但也正因为年轻导致他们社会经验不足,能力还需提高,在工作中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因此针对目前社会对教师的期望值较高,辅导员工作压力大的情况,我国各高等院校应重视辅导员培训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强辅导员的心理素质和职业技能。
辅导员自身应增强自己的心理抗压能力,培养乐观、坚强的心态,学会自我调节。面对无法改变的客观环境时,要主动寻求自我突破、自我超越。当深处困境或挫折时,要学会自我放松,可通过培养一些兴趣爱好或找他人倾诉来解压;当在工作中取得进步时,要善于进行自我奖励,以增强工作的成就感;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善于进行自我总结,可通过写工作日记的方式记录工作中的得失,总结工作经验,以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学会正确认识自我,通过对自己进行客观的评价形成正确的自我观,增强自我认同感,既不过分自卑也不夜郎自大。
二、增强辅导员的社会认同度,促职业化发展
2.1增强社会认同度
辅导员在大学生的人生道路上起着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社会各界都应充分认识到辅导员在学生学习生活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辅导员工作充分的重视和尊重。从政府层面讲,国家和政府应通过政策改良和舆论宣传,提高辅导员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其职业威望,比如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辅导员的先进事迹,通过新闻报道增强辅导员工作的意义和职业荣誉感,形成全社会共同认同、尊重、关心辅导员工作的良好局面。从高校层面讲,我国各高校应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认识到辅导员在学生学习生活的各方面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领导应给予辅导员工作高度重视和关心,以国家政策和学校条款为依据,切实抓好辅导员工作,营造全校共同关注、共同促进辅导员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使辅导员的社会地位得到提升,增强其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使辅导员获得自我认同感和职业归属感,从而为辅导员事业贡献毕生的精力。
2.2加快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步伐
为加快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发展,我们必须要解决好辅导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辅导员岗位的吸引力,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荣誉感,使其更好地在工作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加强辅导员的专业技能,真正实现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才能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我们应从制度完善、发展空间、社会地位等方面做出努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以保证建立有效的机制,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步发展,加快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发展步伐。我们还应站在人才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重要性,给予辅导员工作充分的鼓励和支持,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地位,建立辅导员职业化的有效机制,以使辅导员能立足本职,投身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素养。
同时要提高辅导员的工资待遇,改善辅导员工作及生活条件,促进其社会地位和威望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辅导员队伍并有效遏制人才的流失,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长期发展,加快其职业化步伐。
三、优化辅导员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3.1辅导员工作考核评级的内容
一个公正科学的辅导员考核评价体系,能增强辅导员队伍的活力,促进其健康长期发展。每一位辅导员工作者都希望自己的工作能获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同乃至赞赏,增强对自己的工作的认同感和荣誉感。辅导员考核、评价系统既要公正科学、便于操作又要能全面考察其工作成绩和职业素质。辅导员的考核、评价内容一般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辅导员“德”的考核,主要从思想品德、素质修养、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考察,包括教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园文化等;对辅导员“能”的考核,主要是从专业知识和技能、心理素质和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包括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创新意识等;对辅导员“勤”的考核,主要是从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包括岗位出勤、信息反馈、就业指导等;对辅导员“绩”的考核,主要是从思想工作、行为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进行考察,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优异学生代表、辅导员工作表现等。
3.2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
高校应建立公正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正确评价辅导员的成绩,把辅导员待遇、职称和其工作成绩相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学校教师评价的主要依据,并将数据载入辅导员的个人档案。此外,考核成绩要做到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使辅导员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优势与不足,看到学校方面对自己的评价,并及时做出调整,努力认真工作,提高职业素养,以实现学校和社会对辅导员的期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建立一种公正科学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考察作用,避免考核评价的形式主义,才能督促辅导员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促进辅导员队伍的稳步、长久发展。
3.3建立辅导员工作激励制度
在我国辅导员就业的新形势下,教育部门及各高校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强重视,在辅导员的资格认证、选聘就业、工资待遇、以及上岗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以加强辅导员工作的社会保障,增强其工作的热情和荣誉感。而从我国目前的辅导员就业现状来看,辅导员的社会保障机制并不是很完善,很多高校也并未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辅导员工作超负荷、工作压力大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这严重打击了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发展。建立有效的工作考核激励制度,关系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发展,关系着我国高校的教育事业,应从制度上保障,在行动中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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