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职业女性主观幸福感,社会支持对城市职业女性的主观幸福感存在显著影响。本论文在对大量的相关文献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并试图从城市职业女性的主观幸福感、人格、社会支持的现状出发,研究主观幸福感与人格及社会支持的关系,提出影响幸福感的相关因素为人格和社会支持。
本研究选取辽宁省沈阳、大连职业女性共220名,有效被试200名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
1、城市职业女性主观幸福感显著低于全国常模,在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类型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在收入上存在显著差异。
2、城市职业女性的主观幸福感与大五人格、社会支持显著相关。
3、大五人格中神经质维度显著负向预测城市女性的主观幸福感。
4、社会支持显著正向预测城市女性的主观幸福感。
关键词:城市职业女性 主观幸福感 人格 社会支持
引 言:幸福是每个人追求的终极目标。虽然每个人对什么是幸福,如何获得幸福的看法大相径庭,但毋庸置疑,幸福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幸福感研究是心理学传统目的的补充,有利于增进人们对心理健康的理解。我们不能仅仅使用精神症状测量的结果作为心理健康的评价指标,而应该从多方面考察与评价心理机能状况,基于这种认识,幸福感正在成为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越来越多的学者把幸福感作为心理健康的正面指标,或者作为心理健康的一个正性维度,或作为心理健康的一个内容。因此,幸福感理论的发展,能够更加全面深入的揭示心理健康的本质,促进积极心理学理论的发展。
社会的发展使女性不再只是承担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操持家务的传统责任,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门,参与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同时,社会的进步也离不开女性的参与,女性以其独特的性别特质在一些领域显示出男性无法取代的优势。职业女性也不再单纯把工作当成是谋生的手段,更多女性参加工作也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满足精神上的需求。
当今女性在社会中的核心角色已从传统固有的家庭核心角色逐渐转变为家庭角色与职业角色兼顾的双重角色。各行各业的职业女性正在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社会建设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人力资源。在城市中生活的职业女性由于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及生活压力相对较大,且面临或需要兼顾工作与家庭的双重责任。那么城市职业女性在多重角色身份和重压力之下,她们如何诠释幸福?本文通过探讨职业女性主观幸福感的总体状况,人格、社会支持对主观幸福感影响,可以帮助其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提高生活品质,对于提高城市职业女性主观幸福感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文献综述
1.有关主观幸福感的研究
关于幸福感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大致经历了描述比较、理论建构和测量3个发展阶段。主观幸福感是从主观论或快乐论发展而来的。大多数研究者认同Diener(1984)[1]提出的主观幸福感的概念。他认为: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是个体依据某些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的评价。主观幸福感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心理指标,是人本主义理念在当代心理学中的延伸,也是积极心理学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个领域。
1.1主观幸福感的相关理论
1.1.1活动理论
活动理论认为,主观幸福感产生于活动本身而并非活动目标的实现。例如跑步这项活动,其跑的过程比跑到终点这个结果会带给人更多的快乐。Avistole是最早提出活动理论观点的人之一。他认为快乐来自于有价值的活动本身。对于这一观点表达得更为充分的是“流滋论”:当人们投入到一项活动,且活动难度与其能力相匹配时,就会产生一种“幸福流”的感觉。太难的活动使人焦虑,太容易的活动使人厌烦。这一理论与我们今天常说的“幸福在于追求的过程中”的说法很接近.[2]
1.1.2目标理论
Omodei(1990)认为主观幸福感产生于个人需要是否得到满足及目标是否实现。目标和价值的取向决定人的幸福感,是人们获得与维持幸福感的主要来源,若向着实现自己目标、符合自己价值取向的方向发展,人们会体验到幸福感,反之则不幸福。不同的个人目标与价值取向导致人们幸福感的不同。Brunstein 等人( 1998 )认为[3]:当个人能以内在价值和自主的选择方式来追求并达到目标可行程度时,幸福感才会增加,即:目标必须与人的内在动机或需要相适宜,主观幸福感才能提高。他们还认为,目标与个人的生活背景(最重要的成分是生活的文化背景)相适应,才能提高主观幸福感。积极情感与目标的出现和维持有关,缺少目标或指向目标的活动受干扰、目标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都会产生消极情感。
1.1.3动力平衡理论
动力平衡理论认为:每个人都有一套平衡生活事件水平和平衡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它们都建立在稳定的个人特点之上。任何事件对主观幸福感都有三种可能的影响:使主观幸福感提高、降低或保持平衡水平。当生活事件处于平衡水平时, 主观幸福感不变;当生活事件偏离正常水平,如变好或变坏,主观幸福感就会升高或降低。但这种偏离是暂时的,因为稳定的人格特点具有重要的平衡功能,会使生活事件和主观幸福感都回返到平衡水平。由于人格因素只能解释幸福感的一部分变异,而且,并非所有的生活事件都直接影响幸福感,更多地是通过人格起作用,所以单纯的人格理论或生活事件理论存在着不足,而动力平衡理论则试图弥补这一不足。但这个理论仍有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进一步考察不同生活事件变化对主观幸福感的相应影响,以及人格所起的作用究竟有多大。
1.1.4比较理论
比较理论认为,主观幸福感等于现实条件与某种标准的比较。现实条件高于标准时,主观幸福感就高;相反,现实条件低于标准,主观幸福感降低。比较理论的基础是它所使用的标准。由于比较标准的不同比较理论实际上又包含了三个子理论:社会比较理论、适应理论和自我理论(Smith,1989)。
社会比较理论是作横向比较,自己优于别人,就感到幸福。幸福的人常作向下比较 ,由于优于别人而获得较高的主观幸福感,感到不幸的人既作向上也作向下比较,因而处于一种比较矛盾的心理状态中,即中国人所讲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状况;乐观者倾向于注意比自己差的人的数目,以此评价自己在某一群体中所处的位置,从而“知足常乐”,悲观者则相反。Diener (1998)[4]的研究显示,与更幸福的人比较(向上比较)会降低主观幸福感,与更不幸的人比较(向下比较)会提高主观幸福感。
适应理论是作纵向比较,以过去的生活为标准,当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 , 就会感到幸福,反之则可能体验到不幸。Helson(1947)对适应的解释为:对重复出现的刺激反应减少减弱;重新建构有关刺激的认识 ,以及刺激对生活影响的认识。这种适应或习惯化使人们在一定程度上总是适时地调整自己的情绪,从而保持对自己生活的相对满意度。同一事件反复出现就会失去激发情感的能力 ,只有事件的改变才可以再次引发情感。
自我理论则是依赖于自我概念这一标准。以“理想我”作为参照标准。Higgins认为,当“现实我”高于“理想我”或与其保持一致时,个体会体验到幸福感;而当两者不一致时,个体会感受到抑郁、沮丧,从而降低主观幸福感。
第六章 结论
1、城市职业女性主观幸福感总体情况以及其在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收入和职业上的差异
从总体上看,城市职业女性的主观幸福感要低于全国常模,个体的主观幸福感得分受个体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职业类别的影响不大,但是不同收入情况的个体,其主观幸福感体验明显不同。
2、人格特质与社会支持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
积极的人格特质会提升个体主观幸福感,消极的人格特质会削弱个体的主观幸福感。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会对个体的主观幸福感有积极影响,社会支持系统越完善,个体主观幸福感指数也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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