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业单位是我国独有的机构组织,对推动我国的社会进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我国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也要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对自身的管理机制、组织架构等进行了改革。针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出现的体制、管理、财政等方面的问题,本文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对策。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分类改革; 管理机制
事业单位是我国所独有的社会组织类别,现行对事业单位的法定解释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定义,“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由此可见,事业单位是公共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提供公益产品和公益服务,对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我国当前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现状
2008年,我国决定实行大部制改革,在此基础上事业单位也进入分类改革和体制改革的新阶段。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将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从事公益服务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三个大类,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013年,中共十八大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要求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是推行全体员工的合同聘用制和实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按照分类标准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缩减规模,精简机构,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调整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进一步落实政事分开,实行事业单位的社会化管理和法人治理。
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继续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趋于完善的情况下,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自身的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自身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弊端显露的越来越多,严重制约着事业单位的发展和运行,同时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
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政事与事企不分
我国传统的计划体制存在的时期,政府机关对资源分配、人事任免和管理等拥有绝对的权力,事业单位表面上是与政府企业分开独立存在的,但实际上不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缺乏相应的自主权,成为完全依赖于政府机关的的附属物。这是由于政府职能和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不准确、界限模糊不清,导致了大量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从而导致政事不分。改革实行以来,有些事业单位实现企业化的管理,在工资分配、机构编制、人事任免与岗位管理等方面都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它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政府与事业单位并未进行真正的分离,有的单位还会从政府那里获取大量的经费支持,从表面看它们是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内部还延续着行政机构的管理模式,制度不完善,内部缺乏活力,发展能力弱小。
(二)事业单位人员众多,财政支出过大。
我国事业单位人员众多,据统计,我国目前存在130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如此庞大的数目,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有连年增长的趋势。这是因为政府机关经过几次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将自身的一部分人员转移到事业单位;与此同时,每年很大一部分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把事业单位作为自己就业方向,导致事业单位人员居高不下。大部分事业单位没有收入来源,基本依赖国家财政拨款解决生存问题,机构转制、机制的调整以及事业人员的社保、工资等等都需要政府财政的大量投入。每年国家用于事业单位的财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30 %以上。
(三)改革配套政策滞后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事业单位改革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推动了社会事业的发展,支撑了公益性服务,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近几年的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政府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重点在用人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激励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改革,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能满足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与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由于政策滞后,缺乏明确的依据和目标,改革不彻底,效果不明显,很多单位都是为了精简人员或减轻经费支出而改革,这样的改革治标不治本,制约了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落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
三、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建议对策
(一)政事与事企分开
事业单位必须对自身的职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将政事与事企的界限划分清楚,把政府机构管理的服务性、技术性与辅助性工作可交给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实施;把事业单位负责的行政类交由行政机构负责,如行政执法职能、行政管理等方面;把已经从事经营活动的营利性事业单位进行改制转为企业,将职能进行彻底转变。政府机构应对事业单位进行放权,将与事业单位的财政等关系进行彻底脱钩,改变政事的隶属关系,给事业单位提供充分的自主性,逐渐发展为社会主体。
(二)实行社会化管理
精简规模,转变事业单位的组织性质。按照中央的事业单位的分类标准,对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理清事业单位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在分类改革完成后,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这两个部门的事业单位脱离政府财政补贴,具有自己独立的法人资格,自负盈亏。在事业单位的组织性质与企业无异的状况下,每年也不会有众多的向往体制的求职者想方设法地挤入事业单位;将具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实行社会化管理,改进政府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管理机制,放开民间资本进入公益事业领域的准入资格,加强同民间公益组织的合作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政府对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投入。
(三)配套政策推进
对事业单位的分类必须本着科学的原则,分类改革需要跟财政、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配套结合,跟社会保障制度、分配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也需深化结合,做好统筹工作,加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力度。
遵循事物的发展定律,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对其内部的运行、管理等机制进行创新,对各方面都进行规范与动态的管理。针对事业单位在工作中的职能、政策与发展等需要,应及时对事业单位的类别进行调整,同时完善登记管理机制,对法人的资质与运行进行严格监管,健全各类型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与责仟制度,对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曰。由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深化,必须建立相关的监督制度,健全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机制。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为了适应日新月异的变化,我国的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等都在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也是必然性的。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中的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才是持续发展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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