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劳动力商品论的意义及其不同制度下的演变

 
摘要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第四章“货币转化为资本”中通过分析资本总公式G-W-G’,其中G’=G+∆G,得出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并通过分析流通领域的等价交换过程指出“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卡尔·马克思. 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M].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4.]]因此要转化为资本的货币的价值变化,必定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货币占有者必须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是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这种商品就是劳动力。马克思认为,劳动力成为商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劳动者必须有人身自由,”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第二,劳动者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须的东西。”

关键字:马克思,劳动力,商品经济

  马克思通过独占一篇的形式提出”劳动力商品论”,表明了其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原因在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我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那么什么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虽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列举了四环节的生产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但不能说这就是《资本论》或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全部,还应研究作为资本主义历史条件和前提的资本原始积累的关系[[卫兴华. 政治经济学中的几个理论问题辨析[J]. 学术月刊,2012,11:67-77.]]。资本主义之所以成为资本主义,是因为非劳动者占有的生产资料成为资本,而推动生产资料的劳动力变成商品,成为雇佣劳动者。正是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决定着直接生产过程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支配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系。这种劳动与生产资料分离,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是考察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既定的出发点。

  再来分析有关劳动力商品化的条件问题。商品具有价值,劳动力价值则是劳动力的承担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他的生命过程的那个商品的价值,也就是维持身体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价值。因此,当劳动力所有者不占有其他生产资料时,就必须出卖自个的劳动力,这也是马克思所谓的“双重意义上的自由人”。但马克思所说的这两个条件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是固定不变的么?

  马克思总是把经济范畴作为历史范畴来考察和论述的,商品、货币和资本等等范畴是这样,劳动力商品范畴也应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看待。

  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也就是在资本关系建立之初,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就是以上马克思说的那两个基本条件。这两个条件就可以解释和说明,丧失了自己小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为何成了自己劳动力的出卖者【[张学安. 对《资本论》论述的劳动力成为商品条件的思考[J]. 当代经济研究,1999,07:56-58.]】。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马克思对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结合资本主义特有的生产方式(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生产)的产生和发展,又有了进一步的论述:工厂手工业分工和机器大生产使工人成为局部工人,按其自然的性质没有能力做一件独立的工作,他只能作为资本家工厂的附属物进行生产活动(工业上的最高权力成了资本的属性),不只是由于他缺少劳动资料,而且由于他的劳动能力本身,由于他的劳动的性质和方式,即由生产方式(技术决定的劳动方式)所决定的对劳动力的使用方式,使劳动力也必须卖给资本家,否则工人劳动力就不会得到利用,”他们本身只不过是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即使他们占有了生产资料,这种从属关系仍未改变,所以劳动力的出卖条件无论怎样对工人有利,总要使劳动力不断地再出卖,使资本得以不断的扩大再生产。因此,由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劳动力使用的社会化,就成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新的条件。

  劳动力成为商品,为资本家创造了剩余价值,使资本不断得以增殖,随着资本积累,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和范围也不断扩大。因此一直以来,传统经济观点,将劳动力成为商品看作是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们越来越清楚的看到,劳动力成为商品是市场经济的共性,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的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劳动者是公有生产资料的主人,社会的主人,法律上的自由人。同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并未否定人们对生活资料的私有权。马克思指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恩格斯在阐释“个人所有制”时说:“靠剥夺剥夺者而建立起来的状态,被称为以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恢复。也就是说社会所有制涉及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涉及消费品。”【[于建荣.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客观必然性和历史进步性[J]. 商业研究,2002,18:11-12+26.]】。个人对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决定通过消费生活资料形成的劳动力必然属于个人所有。这种劳动力的个人所有制和劳动者法律上的自由,为劳动力成为商品提高了客观的可能性。

  把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使劳动者需要的生活资料走向了全面的商品化。要求广大劳动者要获得生活资料,必须用货币去购买。必须遵循商品经济的原则即出卖点什么去获得货币。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公有的生产资料不能出卖,它是广大劳动者的共同财产,任何个人都无权出卖。否则就是对公有财产的侵犯,也必将受到社会主义法律的惩办。生活资料能直接满足劳动者的生活需要,不必出卖;劳动或劳务不能出卖。劳动或劳务是劳动力的使用。出卖时,它们不存在,它们存在于生产领域。存在时,它们不属于劳动者所有,不能出卖。除此之外,劳动者唯一剩下并能够出卖的只有劳动力,因此劳动力成为商品便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劳动力商品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有相同的形式和条件,但其根源和本质是不同的。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私有制造成了广大劳动力占有者除了劳动力一无所有,只能出卖劳动力;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根源在于公有制内部整体利益与个别利益的矛盾。即个人无法直接凭借对公有生活资料的所有权获取自己私有的生活资料,导致劳动者个人必须把劳动力作为商品与劳动者整体生产的生活资料相交换。其次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力商品反映的是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等价交换中的不等价关系,反映的是资本家对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占有和对工人的剥削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力商品反映的是劳动者个人与劳动者整体之间的等价交换关系。这种等价交换的背后虽然隐藏着劳动者对社会提供剩余劳动和社会整体对这种剩余劳动的占有,但劳动者本人作为社会整体的一分子仍然拥有这种剩余劳动的所有权,因此,这种对剩余劳动的占有并不意味着剥削,它反映的仅仅是劳动者的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4】。

  货币转化为资本,从而对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对资本家谋求剩余价值的无休止增值,是有着决定性意义的;在社会主义国家,有人认为,劳动力成为商品为压抑人格,削弱主人翁意识,然后实际上,社会主义劳动力成为商品,不仅不会妨碍劳动者做自己的主人,反而有利于劳动者做自己的主人。因为,一方面,社会主义劳动力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劳动者有权也应该做自己的主人;另一方面,劳动力成为商品后,劳动者的就业和生存问题就主要成为自己的事情。这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劳动者自我决策、自主成长、自我负责的独立谋生意识和能力,从而提高劳动者做自己主人的能力【[徐长玉. 马克思劳动力商品学说若干问题探索[J]. 经济评论,2007,03:16-21.]】。

  再次,劳动力成为商品将对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是充分发挥商品经济潜力的前体。对此,马克思指出,只有从劳动力成为商品开始,“商品生产才普遍化,才成为典型的生产形式”。只有劳动力成为商品,“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但也只有这时,它才能发挥自己的全部潜力”。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进步的和必然的。我们应该从“把劳动力买卖与劳动者买卖等同起来”的旧观念的束缚下解放出

来,实事求是的承认我国劳动力商品的存在,积极自觉地建立劳动力市场,有效地配置劳动力资源,以此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发展高级阶段劳动力商品的消费创造条件【[唐勤. 社会主义劳动力商品问题刍议[J]. 社会主义研究,2001,06: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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