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指称论历来深受语言学家和哲学家的关注,并且它对帮助我们理解众多语言现象具有重要意义。传统指称论的代表者费雷格第一次明确地区分了符号、 涵义和指称,并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之后,罗素也提出了摹状词的理论。他们的指称观随之成为学者们所讨论指称的依据。但是,弗雷格和罗素在对“指称对象不存在”的观点并不特别明确,本文对此将作以讨论。
关键词:费雷格;罗素;指称;摹状词;指称对象
引言:最古老的指称观要追溯到古罗马哲学家奥古斯丁讨论关于意义哲学的概念中去,他在《忏悔录》中说:“当他们 ( 我们的长辈) 称呼某个对象时,他们同时转向它。我注意到这点并且领会到那个对象就是用他们想要指向它时所发出的声音来称呼的”。在这一幅图画中,可以得到最早指称观的根源,即:一个词必有一个意义,这一意义与该词相关联,词所代表的乃是对象。这样看来,最早的指称观已经表明,名称和对象的联系是直接的,名称的意义即为其所指的对象。指称论是指把一个表达式的意义等同于他所指称的东西或者等同于他与所指称之间的关系(王国维,2002)。长期以来,哲学家们都相继提出自己对指称的不同看法,但是,并没有那一家的观点能够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他们的观点总是受到后来者的批判和挑战。
一、费雷格的指称观
费雷格是传统指称理论的代表。他通过对类似于a = a和a = b这样的陈述形式讨论论证了符号、涵义和指称之间的关系,并指出,只是在符号之间的区别相应于对被指示的东西的表示方式的区别时 , 某种区别才会产生。他说:在我们能够知道一个语句具有含义是怎么回事之前,必须知道它具有指称是怎么回事。这也就是说,在我们明白语句表达的思想是怎么回事之前,首先要知道它为真是怎么回事。在弗雷格看来,语句的语言优先于思想,语句的指称优先于含义。他对符号、符号的涵义和符号的所指之间的这种关系后来发展成为用来区分了意义与所指事物关系的语义三角。
二、罗素的摹状词
在语言中,指称某一单独对象的语词有两种:专名和摹状词。专名就是通过实指和命名指称某一单独对象的语词。而摹状词是用来指称某一对象并带有某些特征描述的名词性词组。罗素明确指出像“世界上最高的山峰、《威弗利》的作者、曹植的父亲、曹丕的父亲”等这类指称词组都是摹状词,其用“世界上最高的山峰、《威弗利》的作者、曹植的父亲、曹丕的父亲”分别来指称“称珠穆拉马峰、司各脱、曹操”。由此,罗素认为普通专名是缩略的摹状词。然而根据费雷格的指称观,专名是缩略的摹状词是不妥的,正像文中列出的例子,曹操是专名,而“曹植的父亲”和“曹丕的父亲”,这都指称一个专名:曹操。虽然指称结果都是一个事物,但是从得出的过程和渠道来看却不尽相同。这就是符号和指称相同但涵义不同的表现。就像,费雷格在指称论中用“晨星”和“暮星”是不同的概念来区分这一论证的。他说,“晨星”和“暮星”虽然指称都是同一颗星星,但是其出现方式的不同也造成了他们成为了两个不同的事物。所以说专名并不是摹状词的缩略形式,而是不同的概念,但是这两种不同的概念却是密切相关不可分离的。因为他们的符号、指称和涵义是互相之间联系着的,所以不能完全说谁是谁的缩略形式或者说谁可以替代谁,他们是独立而密不可分的联系着两个不同事物而存在的。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费雷格指称论的批判。他认为专名不仅具有指称而且具有涵义,并且专名是通过自身的涵义来确定指称的,即“涵义决定指称”。(Frege,2001:200),由此罗素指出存在无指称而有涵义的句子。这与费雷格的指称优先论是完全不同的。
三、指称的存在问题
第一种情况:指称对象不存在。费雷格认为一个句子要为真,那么其中语词的指称必须为真。罗素对此极为批判,并且用排中律原则来反驳(排中律:任何人不应同时否定一个命题a及其否定并非a的命题。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并非”这个否定词是否仅能否定谓词)。根据排中律原则,罗素认为“法国国王是秃子”和“法国国王不是秃子”,这两个命题必有一真,所以就肯定了法国国王是存在的。罗素认为费雷格的错误在于,否认任何事物的存在必定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如果a没有所指,那么可以用命题a不存在来表达。如果这个命题存在真值,按照费雷格的理论,,需要对a的所指进行预设,而这是与命题a不存在的思想矛盾的。但笔者却不赞同罗素这种观点,而认为这里指称的存在与否应该是从逻辑分析层面上讲的。在句子中,句子为真的前提是语词的指称对象必须存在,才能涉及到句子的真值问题,所以“法国国王是秃子”和“法国国王不是秃子”这两个命题从逻辑层面上分析并不互为相反的命题,而是两个不相关的命题,而且都为假。另外,“法国国王是秃子”的否命题不仅只有“法国国王不是秃子”,可能还有“法国没有国王”,或者“法国存在不止一个国王,且全是秃子的情况”。这就像,数学中1+1=2,但在现实中,1+1可能不等于2,在化学反应中更是如此。所以跨领域的去谈论一个句子真值的问题显然是不妥的。所以从逻辑层面上讲,像“人们都害怕鬼”、“龙是吉祥的动物”等等这些在现实中有意义但并非真实存在所指物的句子都为假。
其实,早在我国唐代,孔颖达就在《周易正义》中述及了指称论的致命缺陷,他认为,符号不论真假,都有自己所凝结和传达的意义;假象(虚假的符号)虽然没有自己真的对象,但却有意义。斯塔劳森也认为,语言是否有意义与语言是否有指称、论断不能等同起来,虽然这两者也是有联系的。即:意义对指称、论断具有指导作用,前者是后者所遵循的规则、习惯和约定。(王寅,2001:89)
对于这种在现实中有意义而并非真实存在对象的语词,如“鬼”、“龙”、“妖怪”等等,胡泽宏就在《关于专名的涵义和指称》中就说:对于表达虚构的或所谓“ 不存在”对象的语词,我们无法确知指称是否真实存在,但在实际的思维与语言活动中我们同样能自如地运用它来进行交际。同众多的语言学家的观点一样,笔者也赞同这种无具体指称对象但有意义句子存在的观点。但是很少有学者针对无指称对象的语词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笔者在此用例子略加说明:对于“鬼”这个语词,大家一致认为是不存在的,但笔者认为,鬼并非绝对的不存在。因为每个人对“鬼”的具体的形象的认识都不尽相同,可能某一个人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看到摇曳的树枝,而认为夜里那个自己看到的摇曳树枝的影子就是“鬼”,又或者某人在湖中看到水下摇晃的海藻误以为自己看到了“鬼”,且认为那个自己看到的水中的海藻就是“鬼”。所以,从认识层面讲“鬼”并不是不存在的。另外,虽然每个人对于具体“鬼”的形象或者说是“鬼”这个语词的指称对象的认识不同,但是并不影响大家对“鬼”这一涵义的理解,人们一致认为,“鬼”这个语词的指称意义就是:令人害怕、恐惧,且具有超能力的一种东西。就像人们认为龙是吉祥代表一样,虽然在现实中找不出原型,但是其意义却是约定俗成的。正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语音词是思想内容的符号,书写词是语音词的符号。并非所有人都写同样的文字,并非所有人都发同样的语音,但是,这些符号直接表达的思想是相同的。
第二种情况:依附于其他语词才体现其指称对象。有一种语词,它必须依附于其他语词才能体现自己的指称对象。例如,数学上通常可以见到很多数字运算,但是在现实中真的存在这种素数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现实中无论如何你也不可能找到这样的素数来,这些素数在现实中一般表现为量词,而量词必须要依附于名词而存在,不可能存在没有名词的量词,如需表达1时,你必须要用单独的物体来体现1的这个量,而不能直接由所指物体而找出1.由此,像量词这类语词在现实中也是无法找到其真实存在的对象的,但是这类语词却是在现实中意义非凡。
第三种情况:指称对象并不一直存在。指称现象中也存在这样几种现象使得指称对象不存在而有意义的情况:第一,过去存在而现在和将来不存在的指称对象;第二,现在存在而过去和将来不存在的指称对象;第三,现在不存在,过去也不存在,而将来却存在的指称对象。第一种情况的例子如:苏格拉底是伟大的哲学家。该句子中显然苏格拉底在过去是存在的,现在和将来都不存在,但是此句子现今看起来仍然为真。第二种情况的例子如:此刻的阳光如此的耀眼。也许这正是夏日正午时分的烈日,而早晨和下午的阳光都不耀眼,但是这句话也表现一个真值命题。第三种情况的例子:我给我们未来的孩子起名贝贝。这种情况显然是过去和现在,贝贝都不存在,而将来肯定存在贝贝这个还没问世的孩子。所以这三种情况是费雷格和罗素都没有分别展开说明的。在罗素的“法国国王是秃子”的论断中也没有提到这三种情况,虽然这三种情况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总之,句子为真就必须所指称对象存在,而不涉及是否什么时候存在的问题。虽然结论和罗素的结论是相同的,但是笔者认为其中的这三种情况是现实存在的,也应该进行讨论。
结语:不管从认识层面还是从逻辑层面来讲,指称总是深受历来众多语言学家和哲学家的重视。传统指称论代表费雷格关于涵义指称的观点以及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对现今的指称论有深远的影响,当然众多学者对于他们在专名的指称问题上的看法至今还有很多分歧,就笔者而言,在指称对象不存在的问题上,他们的分析有些欠缺。正因为指称对象的存在与否的探究对我们理解许多语言现象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一些特殊的场景,比如:法庭辩证、辩论赛、设列法律条款等等,指称对象的存在与否的讨论显得尤为重要而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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