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回顾和总结近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现状,取得了很多可喜的成绩和成功的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给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本文试图探讨一种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体系,以有序地指导和管理未来的保护工作。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现状;保护体系;保护规划
引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还不是很长,相关的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文就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践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设性意见,进而探讨一些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体系的规划问题。
一、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的必要性
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传承与发展中华文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作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对于传承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全面系统地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体系进行规划研究对于系统完善地认识和保护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近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现状
2.1近年来对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的回顾
近年来,我国已公布118 座历史文化名城、350 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00 多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数百个历史文化街区以及2357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基本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体系。与此同时,对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法规工作也得到相应地建立健全,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见》、《城乡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使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2.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由于许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还不是很熟悉,当地居民对保护工作也缺乏必要的认识,因此常会导致在实际保护工作中出现一些片面的理解和错误的做法,而且这些错误往往会导致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①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保护意识薄弱
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领导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缺乏认识,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对立起来,在工作中重建设,轻保护,没能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②忽视自然环境的保护
每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都是根植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下,在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发展中体现价值特色的。但目前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在保护利用之中,却忽视了对其周围自然环境的保护。以江南水乡古镇为例,目前江南古镇普遍存在的水环境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水乡古镇的价值特色。
③过分强调旅游经济效益,忽视对生活真实性的保护
“旅游开发性破坏”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部分历史建筑逐渐丧失其历史原真性,建造了一批毫无历史文化价值的假古董。这些做法,实际是将十分脆弱的文化遗产作为普通的旅游资源开发,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毁坏了真实的历史遗存,造成了“开发性破坏”。
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滞后
一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于经费所限,没有及时编制保护规划,在保护整治和建设发展中缺少必要的依据。在保护中往往只注重“点”的保护,而忽视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导致整体风貌被破坏。
⑤历史文化资源信息档案亟待建立
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对自身拥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底数不清,对资源的种类、数量、年代、工艺、材料等基本信息没有建立档案,导致在保护管理中缺乏科学的安排,影响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三、保护体系规划探讨
从近年来的保护发展来看,我国城镇和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已形成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三个比较全面且健全的层次,保护体系的变化调整是对我国多年城镇和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结,是实践探索的结果。
3.1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体系规划的编制
编制全面覆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且高质量高水平的保护体系规划对于科学有效地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具有重大的战略性意义。
3.2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法律法规
即使现在公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确立法宗旨包含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与发展,但是毕竟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并且缺乏具体实体内容的规定,所以对于如何以动态观规范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举双赢,仍然是普遍存在的一大难题。多年来,各地的实践都表明,单纯 依据《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无法解决面临的许多现实问题,需要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专门制定一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法。
3.3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名街保护监管体系
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监管体系,需要建立常态化监察和专项整治内部监督制度,实行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责任规划师管理制办法和推进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不力及过失行政问责制。巡察督办是采取直接深入基层和现场的方式来规范执法行为和市场行为。我国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管理机构建设的同时,完全可以结合国情借鉴国外遗产保护监管机制的成功经验,推行遗产保护责任规划师管理制,这是对保护监管体系的一项必要补充。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不力或因过失导致严重破坏推行行政问责,目的在于确保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权力运作和一切行为决策都能够恪尽职守,有效地保护中华民族的优秀历史文化。
3.4需要从不同学科角度来研究和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涉及到的因素很多,所以在保护过程中需要建筑学、历史学、文化地理学、规划学、生态学等多个学科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更为科学有效地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
3.5建立政府与公众参与的保护体系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是人类重要的文化遗产,政府、社会和公众都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需要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因此应该变政府“主导保护”为全社会“共同保护”。公众参与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重要方法,应当充分重视,积极鼓励和保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有了明显提高,公众参与能够进一步提高保护工作抉择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能够进一步实现保护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我们应当予以高度重视。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心态欢迎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工作,要以更加宽厚的胸怀对待保护工作中来自社会的批评意见。我们还要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工作,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建立政府与公众参与的保护体系。
四、总结与展望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将推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在保护的不断实践中探讨出一套全面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体系规划,逐步构建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体系。
五、参考文献
[1] 阮仪三.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分级及范围确定的研究[J].城市规划汇刊,1990(11) :49-54.
[2] 徐新建.西南研究论[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
[3] 朱自煊.屯溪老街保护整治规划[J].城市规划,1994(1) :29-34.
[4] 王景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概念[J].城市规划汇刊,1994(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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