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论文】浅谈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变化及影响

摘要: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原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难以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形成有效的约束,新《制度》的颁布正是针对原有《制度》缺陷的改进,本文从新旧《制度》的差异入手,并分析因内容改变所带来的相关影响,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变化 影响

一、 引言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行之有效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和设置勾稽关系明晰的会计科目,是顺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要求。 1997年财政部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旧版《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2012年的《征求稿》均曾对规范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使得原有《制度》的缺陷日益突显,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趋势、财税改革体系已初步完善、多日趋复杂的会计核算和元化的财务信息需求,对《制度》提出更高的需求,基于上述背景,财政部于2013年颁布新《制度》在会计原则、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适应事业单位现状的改变。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变化

(一)适用范围比较

企业是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机构,相比之下,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国家分支机构。两者虽然目标差异,但两者的功能互补促进了市场资源合理配置。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为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和满足社会需求,国家已开始逐步分类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同时,许多事业单位为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获取非财政拨款资金,建立附属企业成为有效的方式。但是因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可能面临多元投资主体、会计业务日渐复杂等实际情况,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界限日趋模糊。因此,划定适用范围显示出财政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宏观把握。1997年旧《制度》总则中第二条明确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2013年新《制度》总则中第二条修订为该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由对比可见,新《制度》规定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其范围相对于旧《制度》规定的我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扩大,涵盖非国有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分支机构,清晰的划定事业单位界限,有利于统一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比较口径。

(二)会计处理比较

1.资产业务的核算变化

事业单位资产业务会计核算变化涉及货币资金业务、应收及预付款业务、存货业务、固定资产业务等业务,以固定资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为例,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核算变化。新《制度》执行前,多数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是按照初始购入金额入账和列示,从未进行过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其期间损耗未曾体现,不符合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不利于事业单位对所拥有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管理。

(2)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核算变化。新增“累计摊销”科目用于核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其目的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相同,也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10)36 号)中提出的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负债业务的会计核算

负债业务事业单位相对较少,主要是对科目的改进,包括

(1)基于对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的考虑,将旧《制度》用于核算借款的“借入款项”拆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核算。同时,对长期借款利息处理进行修订。

(2)明确财政收支线路,将旧《制度》的隶属于负债项目的“应缴预算款”科目改为“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外,按国家政策与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

由上述科目及要求的改变可知,新《制度》使得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更加明晰化。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较

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是合理的会计原则。会计原则在旧《制度》包括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在新《制度》包括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明晰性、可理解性。新《制度》删去“收付实现制原则”体现出会计信息质量原则和核算原则的概念差异,删去“历史成本原则”更体现出对国有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但是不足之处在于删去“专款专用原则”财政拨款是针对特定项目的投入,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的显现,如何用好资金关乎社会发展,因此,必要的原则规定和配套的科目设立显得尤为重要。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影响

(一)对会计制度体系的影响。新《制度》在固定资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的理论突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余和结转细致的划分和设计,以及进一步规范非财政补助结余和结转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引导事业单位逐步与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接轨,共同构建具有统一、可比口径的会计制度体系。

(二)对事业单位价值的影响。新《制度》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废除“历史成本原则”体现出对国有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激励事业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同时,这也对事业单位和相关的财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对资产计量模式的影响。我国事业单位的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均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难以反映真实会计信息的问题,自2013年起,部分事业单位可以选择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可以避免财务信息的失真,可见权责发生制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趋势。

四、结语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使得事业单位所面对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事业单位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其从事财务人员必然面临未曾接触的新业务和新情况,会计工作的难度和财务管理风险不断增加,新《制度》的出台正是适应这种变化的政府宏观调整。同时,也体现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处理正在与企业会计处理接轨,实现社会财务信息的统一比较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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