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跃堂(2000)会计选择行为的动因研究表明,上市公司进行会计选择的动因不是基于会计信息的高管激励契约,而是其他因素:例如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水平、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等。
刘斌等(2003)发现,CEO进行利润操纵的动机并非增加其公开性薪酬。
陈冬华、陈信元和万华林(2005)以1999-2002年中国资本市场上可以获取在职消费数据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研究结果表明,薪酬管制导致在职消费成为高管人员的替代性选择,国有上市公司的薪酬缺乏激励机制应有的激励效应。我国国有企业存在高管薪酬管制现象。由于薪酬管制的存在,国有上市公司的高管更倾向于在职消费,管理层从公司账面上拿到的只是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一部分。鉴于薪酬管制政策的限制,大部分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仍然是现金,而管理层持股和股票期权并不常见,而且在实践中政府对经理人收入水平一直实施严格的管制,主要的管制手段是将经理人收入与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挂钩,所以管理层的福利体系更多的倾向于在职消费等隐性激励方式。
王克敏和王志超(2007)研究了高管控制权、报酬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用高管公开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相关性来证实高管具有基于薪酬而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大股东控制对盈余管理的制约作用。结果显示,当高管控制权缺乏制衡和监督时,公司对高管的激励约束机制就会失效,从而让总经理有更大的寻租空间,这也就相对抑制了高管因薪酬而发生盈余管理的程度,也就是说,在追求个人报酬最大化的引导下,反而降低了高管选择风险和成本都较高的盈余管理行为。
李延喜等(2007)以2002-2004年中国资本市场中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用高管公开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相关性来证实高管具有基于薪酬而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从而考察了高管薪酬、董事会监管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董事会监管对盈余管理的制约作用。其研究结果表明,在控制了资产规模和债务水平后,高管薪酬水平与向上的操控性应计项目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可见,薪酬激励很可能是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一个诱因。而对于董事会的监管效果进行考察的结果表明,董事会对盈余管理的制约机制并不明显。
李春景、李萍(2009)将2006年沪、深两市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41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利用Jones模型计算了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将其作为衡量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指标,并且使用T检验、相关性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等多种方法,对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指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加大了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并且盈余管理程度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加。
肖淑芳、张晨宇、张超、轩然(2009)运用了单样本T检验和配对样本T检验的方法,对沪深两市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颁布以来首次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前的三个季度,经理人通过操纵“操纵性应计利润”进行了向下的盈余管理。
刘鸣(2009)研究发现,准备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会下调基准年度的盈余以达到顺利行权的目的。
耿照源、邬咪娜、高晓丽(2009)选取了截止至2008年12月已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80家上市公司为实验组,将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作为对照组,研究发现面对股权激励的诱惑,公司管理层存在为满足行权条件而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的动机。
苏冬蔚、林大庞(2010)研究发现,盈余管理能够加大管理层的行权概率。
刘鸿雁(2010)选取了截至2006年底已实施股权激励的49家上市公司中的46家为样本,在修正的Jones模型基础上加入了存货与主营业务成本这两个影响因素,通过单样本T检验验证发现,股权激励实施前一年,上市公司通过降低操控性盈余进行了向下的盈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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