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失真及解决办法浅析》论文

一、原始凭证失真情况
(一)原始凭证失真的表现及手法
   1、所反应的经济业务不真实
不真实的原始凭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凭证上填制的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不相符,二是原始凭证所填写的经济项目内容与发票的使用、经营范围不相符。这样既不利于会计监督,又难以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
   2、违规违法使用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不合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规使用过期的收费收据和过期作废的发票,二是按照各自的要求“大头小尾”地开具发票,且各连次不统一,造成的后果是支出方实际少支出,列报时却以较大金额报销;收入的一方实际收入大,列报时却以“小金额”票据入账,此消彼长,双方各得其所,谋取私利,以达到偷税漏税,侵吞公款的目的。
3、原始凭证信息填写不完整
造成原始凭证信息填写不完整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凭证的各项要素不按照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填写,二是填制人员为达某种目的不按规范填写,应当按照统一规范按顺序逐栏、全联次一次性套写。少填、不填、漏填现象较为普遍。原始凭证填写总共有四大项目,分别是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原始凭证的名称及编号、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经济业务的单价、数量及金额、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姓名或盖章。
   4、原始凭证失真的手法
(1)公费私报,一些商品经营者为了招揽客户以赚取高额利润,大肆进行“权”“利”交易,用虚假的原始凭证做挡箭牌,使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得到相应的利益,损害了集体和国家的利益。
(2)少支多报或多收少记,是指支方少支多报,收方多收少记。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政府、事业单位及国企。
(3)改变资金用途使用公费行贿。
(4)假借正当名义公费报销。有些餐饮娱乐场所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开具各种名目的发票,如“办公用品”“礼品”等等,这些都被变相的记录在了“管理费用”及“招待费”中。
(5)用其他真是业务发票顶替。有些发生的经济业务不在报销范围之内有些单位及个人为了满足个人利益用其他真实业务发票顶替,甚至无中生有,蒙混过关。
(6)使用假发票。单位及个人为了某种目的购买假发票。
   
二、原始凭证失真的原因及分析
   1、缺乏监管力度
从外因看,目前我国对现有的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体现尚不健全。会计人员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所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不对等,承担的责任大但赋予的权利有限。我国有关法律制度赋予了会计从业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重任,但实际的权利往往掌握在单位的高层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手中,他们掌握着企业员工任免晋升等息息相关的要素。这往往使得会计人员进退两难,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体制和“官本位”思想令许多会计人员怕得罪领导,对领导唯命是从,不得不放弃监督责任。从企业的内因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个别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制度存在和一些漏洞和滞后,从而导致在财务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报销事项。从法律的角度看,我国颁布的《税法》《会计法》《票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弄虚作假、偷税漏税等违规违法行为制定了相关办法,但此法律效力有限,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人不多,即使受到惩罚也缺乏力度,不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其次,许多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漏洞较多,致使许多人钻法律空子来获取私利。比如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之间就有很多的空白地带。另外,在原始凭证的印制环节上也经常出现造假的现象。根据我国《发票法》规定,发票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税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而增值税发票则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发。我国明令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地方财政部门负责监制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但各种票据的设计、印制方法及使用期限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当然也没有统一的防伪标识,加大了财会人员辨别真伪的难度,这也是假票据盛行的原因之一,扰乱了票据市场的正常秩序。
2、不按要求进行审核
《会计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这则规定是会计从业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重要依据,是法律赋予会人员的责任与使命。然而在现实的操作中,会计人员往往听命于单位领导,不能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不能够守住立场,坚持原则,严格的审查原始凭证。对于领导签字批示或者暗示的存在问题的原始凭证应敢于拒绝受理,这样才会减少原始凭证失真的数量。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应出台措施来保护会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3、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其专业素质,另一方面则是道德品质素质。专业素质不高会导致会计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业务不熟练,不能有效地辨别失真的原始凭证,导致编制的财务报表不准确,影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严重的可能违反法律。专业素质低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去弥补,但是道德素质底下却往往造成更加重大的过失。而且大多数属于明知故犯,为了个人利益岁还集体利益,这种行为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4、社会环境中诚信缺失
现代社会处处讲诚信,讲道德,但这恰恰是社会中最缺少的美德。在这个经济发展的时代,许多人利字当头,把诚信放到一边。这种不良行为已经渐渐的形成了一种不正之风,这种风气在当今社会盛行,这也是导致原始凭证失真的主要社会原因之一。有时候不仅是会计人员一个人不讲诚信,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部门主管等诚信缺失也会造成这种现象,有些人为了个人利益,想尽办法弄虚作假,造成集体失信。虽然法律对这种行为出台了制裁办法,但是许多单位和企业采取了包庇的手段对帮是人进行保护,说情成风,通过变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没有做到违法必究。在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和利益的驱使下,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使原始凭证失真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三、原始凭证失真造成的风险及危害
   原始凭证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原始凭证的失真必然会造成会计信息各个环节的失真,长远甚至会造成企业内容制度的瓦解,引发一系列的财务风险,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原始凭证失真造成的风险及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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