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当今中国大多数运动员在退役后难以适应社会,成为社会累赘,大量道德失范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通过比较美国和中国在对待竞技体育与教育关系上的不同,提出中国的竞技体育必须回归教育,才能可持续发展的结论。
关键词:竞技体育;教育;可持续发展
竞技体育亦称竞技运动,是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体育竞赛为主要特征,以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的社会体育活动。远在史前时代早期的人类生活中,便已经出现以争取胜利为特点的原始、古朴的体育比赛形式。此后,这种活动形式又经古代的长期发展,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不少项目已略具雏形,其形制为近代运动打下了基础。在整个近代体育领域中,比赛活动获得了越来越大的独立性,并被定名为“竞技运动”。在当代,竞技运动经不断发展,演进,不仅在理论原则和实践方法上日臻成熟,而且影响也不断扩大,成为一个遍及社会各阶层,波及世界五大洲的特殊社会现象。竞技体育是指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个人和集体在体格、体能、心理和运动能力、智力等方面的潜力,取得优异运动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系统的训练和比赛。
中国竞技体育事业经过几代人不懈努力,取得了空前的辉煌。从陈镜开创造第一个世界纪录,容国团赢得第一个世界冠军,到北京奥运会中国获得51枚金牌,中国竞技体育在几十年内实现了很大的跨越。我们为运动健儿在赛场上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但是我们在运动员的培养过程中重于抓体能、成绩等“硬件”建设,忽视了“人格”的培养,过度专注于运动员成绩的功利心理,制约了其自身素质的提高。王濛自残、张尚武行乞甚至行窃,国家男篮运动员群殴国外队伍,世界冠军摆地摊、沦为搓澡工甚至为了生计出售奖牌等等,这样的报道并不少见。缺少教育让他们沦为体育行业的废品,着实让人惋惜和痛心。但同时我们也该认识到,美国是世界体育第一强国,其在发展竞技体育上的成功经验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之处。
一、美国竞技体育高等教育化的简述
美国是世界体育第一强国,大学生的运动成绩在全世界有目共睹,整个国家的竞技体育体制以学校为中心,是美国竞技体育体制最显著的特点。美国大学生体育人才成长的过程,是一条贯彻始终的科学文化知识与体育才能同时发展的成才之路。
小学是展露体育才能的舞台;中学是培养优秀运动员的摇篮,大批的中学生通过多种形式,自发地开始早期运动训练,为发展竞技体育奠定了人才基础;大学则进入了培养优秀运动员的高级阶段,大学校园拥有良好的训练设施和高水平的教练员,为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奠定了物质基础。美国大学生文化科学知识学习与体育训练、竞赛并行不悖。体育充实了业余时间的活动,调节了文化学习的烦闷心情,炼就了好的身体并活跃了思维;同时,丰富的文化科学知识也有助于调整个人的训练计划,使之更为科学与合理,更符合个人的心理、生理特征,更容易创造出优异的运动成绩。美国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基本上是以大学生为主体构成的,在奥运军团中80%以上的运动员是从大学中直接选拔出来的,著名篮球运动员乔丹、田径运动员刘易斯等一大批闻名遐迩的竞技天才,都是通过大学阶段的培养,最终步入职业体育,取得了辉煌成绩。
美国大学开展校际间的体育竞赛已超过百年的历史,它由最初校际间的自发竞赛活动发展到现在,已形成非常完备的竞赛组织体系。“美国大学校际体育竞赛活动之所以得以发展和完善,重要原因之一是大学校际体育竞赛已被纳入学校教育之中,学校把开展校际体育竞赛看作是向学生以及教职工提供参与和观赏体育竞赛的一种文化娱乐途径。同时,学校也把校际体育竞赛当作提高学校声誉,吸引学生与资助的一个重要方面。[1]美国的高教体制虽有较强的松散性,但在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上,却又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单一性。它以学校为中心,依靠小学、中学、大学的业余训练来形成整个训练的一条龙体系,通过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运用法律手段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大学生体育,利用奖学金吸引优秀体育人才等,它是一个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我国竞技体育与高等教育结合的方式
由于我国竞技体育具有一套十分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竞技体育部门的发展过于强大,从少年选材开始,选拔了绝大多数有运动天赋的少年,使之走上了与同龄人完全不同的专业运动训练之路,从少年体校到专业体校再到专业队,到了应该上大学年龄时,他们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很高,但科学文化知识最多只能达到初中的水平。
同时,由于教育系统过分强调和推行“应试教育”,忽略和埋没了人的其他才能的挖掘和培养,一切围饶着“升学率”打圈圈,从小学到大学没有形成完备的竞赛组织体系,不可能组织造就优秀运动员的联赛系统。优秀运动员过早地脱离了文化科学的正规学习,而学校又不具备培养优秀运动员的各种条件。这就是中国竞技体育与教育关系的状况,如同平行而没有交叉的两条路。
这种状况造成了教育系统不可能培养和造就运动员,而优秀运动员又无法获得应具有的科学文化知识,这种状况使得我国高等院校的竞技体育难以正常的成长,发育十分不健全。高校的竞技体育不仅没有竞赛市场,也没有培养出优秀的竞技体育人才,处于可有可无的尴尬窘况。同时,我国的高教体制又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高度统一、高度集中,使得从属于高教体制的高校体育只适合于开展体育教学、课外活动、业余训练等,竞技体育的发展无法寻求自身的增长点,高校的竞技运动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业余水平。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与高水平竞技运动的结合,主要分为以下4种类型:(1)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的十几所体育大学,即北京体育大学和15所地方性的体育学院,以及由军队管理的解放军体育学院;(2)全国范围内近百所师范院校办的体育系(科)及少数综合性大学办的体育院系;(3)教育系统的高等院校;(4)由体育部门主办的成人教育,包括“运动技术学院”和“进修学院”两种形式,属大专层次的教育。以上4种类型的结合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问题,提高了运动员的文化素质,但距离解决我国竞技体育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上述的结合只能是组织形式上的结合,是表层次的结合,并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结合。从客观效果分析,运动员虽然获得了大学生的身份,取得了相应的学位,但是否达到相应高等教育水平,不能以运动员获得大学学历作为评价结合效果的标准,其结果应持否定的态度。此外,高等院校虽然也曾经涌现出优秀的运动员,但数量很小;观其成长过程,真正由大学自己培养出的优秀运动员,人数就更少了。从组织形式来分析,我国目前采取的高等教育体系与高水平竞技运动结合的措施,无非是通过体育系统办教育(如体育系统办大学)或者教育系统办体育(如高等院校办高水平运动队),试图通过这两种结合方式,实现高等教育体系与高水平竞技运动结合的目标,这种体教的结合方式,只能是组织形式上的结合,亦可以称之为借助于外力的结合,借助于政府管理权限的结合,缺乏内在的凝聚力,是外因主导内因的典范,一旦外力解除也就自然解体。
为了探索教育体系与体育体系的有机结合,针对“竞技体育人才基础在少年儿童,基地主要在中小学,而我国的基础教育乃至高等教育长期以来受应试教育的束缚,重视智育的发展而轻视体育的发展是不争的事实”的实际情况[2],前国家教委于1995年5月29日颁布了《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宗旨是提高我国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同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提出“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试点工作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我国现存的竞技体育体制下,十分有限的运动员人才资源,绝大部分分布在各级体委系统,高等院校能有多少高水平运动员可供选择?于振峰等人的研究指出了试点工作的不足,归纳起来有5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统得过死,没有发挥大学生体协的社团管理作用;二是生源渠道不畅;三是高校系统的教练员的专业素质亟待提高;四是缺乏办队经费;五是学习和训练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因此,试点工作基本上是在失败中进行探索,在绝境中求生存。
三、中美两种竞技体育与教育结合方式的比较与分析
1.美国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与竞技体育是合一的,而中国是分离的。美国的中、小学是培养优秀运动员的摇篮,学生在完成基础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兴趣,从事早期自发的运动训练。在中国,如发现儿童有运动天赋,则抽调到运动体校进行训练,继而到专业体校、运动队进行训练,从而过早地脱离了基础教育课堂。美国大学是培养竞技天才的高级阶段,运动员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同时,在优良的训练环境中,在优秀教练员的指导下,充分挖掘自身的运动才能,在竞技领域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在中国,最好的运动天才在竞技体育部门直属的各运动队,他们过早地脱离了科学文化教育,再回高等学府“回炉”,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又打破了长期因循的运动训练节奏,显得非常不适应。
2.美国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竞技体育在学校中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健全的,竞技体育系统是大教育系统中的子体系。而中国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是竞技体育系统,有业余体校——专业体校——重点体校——省、市专业队——国家队等环节,从选材开始到早期训练、正规训练,配套成龙,很有成效,但整个训练过程基本上脱离了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从而使运动员文化科学素质很低。另一方面,又谋求优秀运动员在高等教育阶段的“回炉”,这势必造成运动员学生的“力不从心”和高校的“勉为其难”;同时,又打破了运动员训练的习惯和节奏,使其背上很沉重的“学习负担”,这既影响运动员学习运动技能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又很难完成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习科目。
3.美国大学是培养优秀运动人才的基地,大学校园拥有优良的训练设施和优秀教练员,为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奠定了物质基础。而中国的“两条腿”走路,使学校不具备培养优秀运动人才的物质条件,竞技运动部门又不具备实施高等教育的条件,两者的结合又缺乏内在的凝聚力,强行“嫁接”很难结出丰硕的果实。
四、结论
美国发展竞技体育的成功经验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之处,尽管头绪很多,但主体脉络十分清晰,就是体育与教育的有机结合,保证运动员在思想品德、学术水平和竞技水平方面的全面发展,为竞技体育寻求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美国大学体育联合会宪章特别强调,“不允许把运动员视为获胜的工具,必须保证运动员的学业,保证运动员的身心健康,运动员享有接受大学教育的任何权利、享有应有的待遇,参加体育运动、接受体育教育只是大学教育经历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为发展大学的竞技体育奠定了法律依据。归纳前面的分析,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要培养具有竞技天才的学生,而决不是给竞技人才挂一个学历招牌。
因此,我们必须走由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的教育与体育通盘结合之路,使竞赛体育与教育的结合从小学开始,把少体校放到普通小学,把省市重点体校放在中学,把省队、国家队放在大学。这一方面使有天赋的运动员在接受训练的同时,接受正规的科学文化教育;另一方面也可改变目前学校“应试教育”的状况,使之具有选拔培养天才运动员的能力。与此配套,应建立正规联赛系统,使之成为检验学校运动训练能力,发现和培养天才运动员的试金石。竞技体育必须归入大教育之中,成为教育大系统之中的人体健康及运动技能的子教育系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中国竞赛体育与教育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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