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论文】关于农村小额信贷风险控制机制研究

摘要:农村小额信贷是一种新的扶贫方式,是针对没有担保品的穷人发放的一种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领域上的延伸,以反贫困、促发展为基本宗旨的小规模金融服务方式,在社会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近年来,随着对小额信贷的不断探索和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穷人自寻生存之路提供必要的资金。但农村小额信贷作为新的创新方式的产生,其风险也日益凸显。本文通过世界各国农村小额的基本模式与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基本模式对比分析,分析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特点及存在问题。面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由此,必须采取加强农信社内部控制,加强农业的发展,完善信贷资料,建立广泛的信贷服务对象等风险控制机制。

关键词:农村小额信贷;农村小额信贷产生的问题;控制机制

Abstract:Rural microfinance is a kind of new way of poverty alleviation, is for a loan without collateral, the poor, is in the field of technology and practical application on the small loan is outspread, with poverty and promoting development as the basic principle of small-scale financial services, have been playing an increasing important role in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constant explo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icrofinance, rural microfinance has reached a certain scale, in a certain extent, to satisfy yourself poor survival road to provide the necessary funds. But rural microfinance as a new way of innovation, its risk is also growing. In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basic model of rural small world and the basic model of China’s rural microfinance contrast analysis, analysis of China’s rural microfinance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and existing problems. Facing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ind out the cause of the problem. Therefore, must be taken to strengthen the internal control of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strengthen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perfect the credit data, to establish a wide range of credit risk control mechanisms such as the service object.

Key words:Rural micro-credit;Rural micro-credit risk control mechanism

引言:农村小额信贷是对传统商业银行信贷的补充,是针对扶贫的一种重要贷款方式。与党中央的立足于“三农”的方针政策相适应,农村小额信贷以其独特的优点引领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不仅不需要资金的担保,而且操作的手续简便,使农户免遭粮食危机的影响进而免受政治危机的影响。农村小额信贷的现实“弱质”状况使得信贷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一方面是信贷机制本身的缺陷,农村小额信贷的承办机构狭窄,现今只有农村信用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缺乏创新力。一方面是信贷对象的缺陷。农户靠天吃饭,一遇天灾,粮食产量迅速下降,讨债现象出现。因此,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创新,开拓进取,寻求突破,从两个方面来改变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变得尤为重要。

1.农村小额信贷的基本模式

1.1世界各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四种模式

农村小额信贷在国际社会上早已得到广泛的发展和认可。世界各国的小额信贷以四种模式尤为典型。1、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是一个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机构。该模式以农村贫困人口为对象,特别是农村贫困妇女。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实践,该银行实现了收益[1]。2、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BRT Unit)模式,是商业银行在小额信贷领域的典范,其主要特征是以商业利率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贷款[2]。3、玻利维亚阳光银行(bancosol)模式,是一家专门从事小额信贷的私人商业银行,其目的是鼓励小企业投资,当然,该银行的贷款运作方式颇为成功[3]。4、社区合作银行模式和村银行模式,是一种民主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小额贷款,主要是通过帮助贫困妇女从事经营业务以及为贫困的社区成员提供金融服务[4]。世界上这四种小额信贷,正由非正规金融机构向正规金融机构转变,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1.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基本模式

中国开始引入农村小额信贷,是在90年代初。1993年,在中国社会学科社的成立之后,农村小额信贷开始进入实践阶段,这时期主要是以非组织的农村小额信贷(NGO)形式为主。1996 年,中国农业银行以及由中国农业银行主导的“政策性的农村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也开始开展起来了。2000 年,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强烈的支持下,开始发放了小额信用贷款以及五户联保贷款,这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开始逐步介入农村小额信贷领域。2005 年,在我国四川、贵州、山西、内蒙古、陕西五省区中,展开了商业性农村小额信贷试点。同年,“亚洲农村小额信贷论坛”在我国同步召开,全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的宝贵经验在我国有效的得到了广泛传播和交流,我国决策的部门开始十分重视小额贷款业务在农村地方的开展。我国的各类农村小额贷款机构的业务出现了明显增长,农村信用社的联保贷款、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和民间机构的小额贷款、邮政储蓄银行的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及新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都有了很大的发展。2009 年 6 月为止,中国拥有118 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引进各种资本额有 47.33 亿元,吸收的各类存款额有 131 亿元,累计发放了农村地方的农户小额贷款有 55 亿元,发放中的小企业贷款额有 82 亿元。依据中国银监会编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 年–2011 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未来的三年里,全国将再设立将近 1300家左右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十分有效缩短了城乡金融机构的差距,更有效地改善了中国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9]。

2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2.1农村小额信贷存在的发展概述

从小额信贷开始发展以来到目前为止,农村小额信贷制度已经表现出了快速发展的态势,已惠及了全世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 5000 万到 6500 万人左右,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与和谐。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制度自从实施以来,已经表现出了涉及面广快、发展速度快、效果好等特点。尤其是在 2001 年以后,农村小额信贷制度在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再贷款政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动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态势。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为止农村小额信贷覆盖面已经达到了32%,在部分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小额信贷覆盖面将会更高。农村小额信贷制度对我国农村经济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解决了一部分农村地区的中低收入群体的融资难问题,同时促进了农村人民脱贫致富,促进了农村社会以及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小额信贷制度外在因素的影响以及自身存在的局限性,使其在发展的过程当中暴露了一系列的问题,影响其健康发展[10]。

2.2农村小额信贷制度的特征

由于农村小额信贷具有促进农村发展和明确的扶贫的一系列功能,所以具有了十分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1)不需要提供任何的担保,这降低了其贷款的难度。农村小额信贷信贷是一种以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以农户还款能力和信誉作为贷款信用,无需提供任何的担保。(2)用途规范不够明确。此类农村小额信贷,没有明确规定较为严格的贷款用途,具有较大的利用范围,可以用来工业或者是农业生产,也可以用来日常的消费。(3)贷款手续不够严格。因为此类农村小额信贷具有涉农性质,农村的组织性也较为松散,必须依靠当地的村委会来帮助办理信贷的手续,因此具有不可避免的漏洞。(4)贷款的利率较低。因为想要发挥农村小额信贷具有的扶助作用,又要借鉴国际小额信贷实践的成功经验,所以,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定制了较低的利率水平[11]。

2.3农村小额信贷的问题分析

(一)信用道德风险

信用道德风险是影响农信社小额信贷最大的因素之一,同时也是长期发展以来各级农信社最为担心的问题之一。从借款人的角度来说,我国农村地区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低下,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较为恶略,一些农户的信用意识相对比较淡薄,习惯性地认为农村小额信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扶贫贷款、救济款,是不需要利息的或不需要偿还的政府贴息贷款,还款意识较为薄弱,总是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态度。有少数的农户从贷款开始就没有还贷的念头,存在着恶意的拖欠行为。由于居住方式较为集中性 ,有些农民会仿效自己的亲朋好友或是邻居中的恶意拖欠行为 ,总是抱着不用白不用的心理态度,从而想方设法地去争取贷款,到期限到的时候却不愿意还款。还有的农户把从银行借来的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用于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的利益,更有的甚至借别人的身份证、信用贷款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还有的“凑零为整” ,最后使其贷款集中在一家一户。从贷款人方面来说 ,农信社在评定农户信用等级用于核定贷款额度的过程中 ,介于人手较少,工作量较大,往往都具有盲目性,或并不深入农户或农村家中进行调查了解,过多地去依赖村社中的干部,因信息不对称而容易造成信用等级评定不准,贷款额度核定的不科学,甚至会造成一部分不讲信用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证的问题。因此在农村小额信贷款的推广过程当中,道德风险在借贷过程中时有发生,道德风险难以完全抵制。

(二)市场变化风险

一直以来,形成市场风险的因素有以下三点:其一是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信息来源渠道少、交通闭塞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收集信息的困难程度相当高,加上农民自身素质较低,组织程度也较差,造成农民对农产品市场规模的实际差距与价格预期较大,无法较为准确地预期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和规模。其二是农产品结构的显著变化引起的风险。随着农产品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交易和流通,大量农产品的出口和进口,都很有可能会引起某一区域内农产品市场结构的显著性变化,从而引起了产品价格剧烈的波动。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农户不可能随时改变其种植结构,大幅度下降的价格将会给农村小额信贷造成严重的损失。其三是市场风险的规避方法不够全面。从农业生产的产品价格风险来说,目前可以选择的避险方法有期权交易、期货交易、远期交易等。然而,由于绝大多数的农户素质偏低,即便是有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 ,农户也不知道怎么去参与。且农户都是通过一家一户的生产,农业生产的产品品质不可能出现绝对的一致,很不容易能够达到标准化的合约要求。而这些因素非常容易使农民收入出现降低的情况,从而造成了风险。

(三)自然灾害风险

农村地区是小额信贷主要的生存领域,农户是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而农业是承贷的主体也是弱质的产业。所以,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且过多的依赖自然条件,农业的生产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引起的损失将有一部分会转化为风险,农村信用社也将遭遇着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与此同时,农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逐渐减弱主要是因为农业生态环境的逐渐恶化,这样将会严重侵蚀了农业生产的经营利润。由于在受赔付率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农业方面的保险还未有较为普遍的开发,农业中的保险市场在发育过程中表现出滞后,农户在遭受自然灾害后只有非常少的救灾款,缺乏其它补偿的方法,自然灾害风险大多数都只能由农民自己去承担。所以 ,农户如果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拖欠贷款也将成为必然的趋势。一般来说,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导致农户小额信贷形成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自然灾害风险。

(四)利率风险

我国农村信社小额信贷贷款的利率实行的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上浮动利率的方式。从实际实行的结果来看,绝大部分的农村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不浮或少浮的低利率政策,也都没有办法从可持续发展和财务的自立的角度来制定一个合理的利率水平。由于农村小额信贷是不同于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还需要一大笔的调查费用来评级,并且由于每笔贷款风险成本高、资金来源低、数量较小,这将造成了收益与成本的不成正比。随着我国经济的开放与发展,经济的波动性将越来越大,基准利率的变动也越来越大,当遇到经济危机到来的时候,只要基准利率向下变动的幅度与频率逐渐增大,农村小额信贷的利率风险就将会成倍的增加,这就使农村小额信贷在贷款前就暴露在利率风险之下了 。

(五)管理风险

农信社小额信贷的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在发放信用贷款的过程当中有的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认为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较为分散、额度小 ,有风险损失也不大,有的片面地强调了工作贷款、投放额和工作的进度,没有同时形成对信贷人员的激励机制和管制,有的机构人员素质比较低下,不能较好地处理农村小额信贷资金的收回和发放过程中的信息处理、计划、决策、调查和风险管理等工作 ,一部分工作人员不按照贷款的操作程序办理,在非法利益的长期驱动下,存在擅自发放农村小额信贷的情况,造成在发放过程当中的风险。其二是在发放了贷款之后监督管理的不到位,贷款管理严重落后。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遍布了千万家,行业管理部门难以对贷款以及滋生风险的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其管理主要依靠的是信用社自身。而农信社贷后监督管理机制表现出的不健全 ,贷后疏于管理,甚至不予于催收,待诉讼时效期临界或届满时,才出现贷款回收无望、借款人下落不明,形成了不良贷款。另外 ,农户小额信贷的象广、行业杂、分布散、额度小、而信用社信贷工作人员力量显得较为不足,削弱了对贷款的到期清收[12]。

3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生成的机理、原因

3.1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在设计上的内生性缺陷

农村小额信贷的主要的内生缺陷有:1.结构期限上存在的缺陷。其他贷款相对于农村小额信贷的时间限制来说是不大长的,时间一般是3个月到半年左右,最多达一年,同时它有着相对简单的整体构造。养殖鱼类中有旺淡季节, 饲养牲畜及栽植林果业长达1至2年从而导致农作物的生长期长短不同, 农村的农业生产时间期限和农村小额信贷的还款期不复杂及不长的性质不相同,从而导致款项能否收回的可能度降低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急剧增加。2.占绝大多数的农业生产当中农产品的结构种植,某些产业的需求往往被忽视。如果资金不足投资在各个方面,将会使农村小额信贷中的一些农村品种消失。例如:农作物的较高收货经营,产品的再次加工以及产品的售出。3. 我国的一些利率构造上不完善的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往往内部也较为混乱,边界线模糊不清,使其利率高的己经达到了12.28%,农户信贷的积极性严重下降了。有些地方有明显偏低的8%利率,是为了显示扶贫的特征,然而我国政府是农村小额信贷无息、贴息贷款的主体,所以在这中间发生的支出成本小于机构所损耗的。

3.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相关政策措施的滞后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环境与经营状况相关部门特地颁发相关的政策来扶持,让其业务往国际方向发展,更让其机构有个舒适的氛围,由此看出国家信用贷款支取的最重要的决策措施是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推广。于此同时,为了顺利收回我国农村个人小额信贷,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歧视性控制措施被有关国家部门取消了。农村合作信用社负责农业的财政贷款的开户,给予农村信贷机构的小额贷款者偿补利息、减免税收费用、财政补贴贷款等诱人条件。尽管如此,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收益和经营状况都受到了影响,是因为扶持的政策规定在我国颁布的并不多,而且因为某种原因有些措施也无法落实[13]。

3.3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操作程序上的缺陷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工作人员及我国农村个别的信用贷款人员,信贷这方面的知识他们了解得不够全面,在风险的防范问题上比较注重,怕贷款逾期而自己要承担责任,完全忽视了那些较为弱势的贷款员以及没有信用证的个别人员,将其拒之门外。这对对市场的推广以及农户群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阻碍了前进的道路。其次, 信贷是通过采用联保小组的方法来授予,这是经常可见的。因为那些弱势的群体能抵押的东西不多,还款能力较差,农户加入其小组的困难度大大提高了。因此,条件弱的农户不能加入信贷,只有经济条件不弱联保小组的成员可以加入。这就使弱势的农户不能从国家信贷支农的优惠政策中得到一些微利益。那些条件满足的人则无需担心贷款问题而恰恰对那些想发展农业生产的个别农户无法贷到款,这对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4 农村小额信贷风险控制对策

农村小额信贷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但由于自身存在着的风险问题。所以,加强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是当前最为重要的任务。1、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小额信贷主要的服务性金融机构,必须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机制,逐步提高农信社内部成员的整体素质。(1)风险确定。是指管理层向业务员和信贷人员明确的农信社不可承担的和可以承担的风险事项和风险,使其对外贷款所承受的风险始终位于能够了解的领域。例如,对于一般的农村信用社来说,不应该对风险投资进行贷款。相对于短期负债构成比重较大的农村信用社,不应该发放比较多的长期贷款。(2)风险决策。风险决策的关键是经营技能最为娴熟、由信息最灵的人作出来的决策。具体来说,就是把投资的决策权力交给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人员和熟悉当地状况的信贷员,使其能够灵活的把握各种信用贷款的机会。而对于政府的行政干预,农信社应据理力争,严格地照章办事,不能倒在权威之下。关于地方政府提出的扶植某个企业的要求,应该要求地方政府承担相应的联带担保责任行为。(3)风险揭示。是指风险能够让农信社内部所有人所了解的。通常包括分类、比较、量化、审察等各个阶段。主要通过审察少数决策者的日常工作,使风险承担者的决策透明,使农信社内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够有效的监控所面临的风险。分类是指把风险分为不同等级或者不同种类,以大致表明风险的程度。风险的量化可以进一步地测量不同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久期分析、敏感性风险分析、缺口分析等分析,并与为承担风险获得的报酬进行比较。最后,比较阶段所创造出同一的指标,如风险价值.2、农业的发展,很容易就受到天灾的影响,建立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保费补贴,可以缓和农村经济将面临的风险。3、完善农户的信贷资料管理制度,增强大多数农户的能力和还款意识,避免一系列的人情贷款。从而建立相对健康的农村贷款环境。4、建立广泛的信贷服务对象,拓宽农村小额信贷的服务金融机构,使绝对贫穷的农户也能够享受小额信贷的服务。5、建立合理的利率机制对农村小额信贷尤为重要,魏灿秋在全面实施农户小额信贷的出路和困境中提到了,农村小额信贷款利率可以实行最高上浮不超过50%的标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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