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当前,中国银行业的快速发展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比例增加,成为了广泛关注的问题。银行在我国的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银行不良资产的存在,不仅会影响银行自身的发展,如果处理不当的话,极可能会造成十分严重的金融危机,进而导致经济的巨大损失。本文针对这一问题简述了当前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状况,然后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措施。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不良资产 成因 措施
一 绪论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席卷亚洲多个国家,虽然金融危机并没有蔓延到中国境内,但在经济和金融领域仍然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因为不良资产的发生和发展的普遍性与扩张性所导致的恶性影响以及此次金融危机对国际经济、金融等各方面所引发的巨大危害给中国以强烈的警醒。2007年8月,次贷危机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并进一步导致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随着危机的蔓延和扩大,许多国际金融机构纷纷破产,越来越多的国家卷入其中,而此次中国也无法置身度外,金融危机使世界主要金融市场再次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中国清楚意识到了巨额的金融不良资产一直潜伏在我国的经济和金融领域,并且极可能会导致严重的金融和经济危机,是存在于我国经济、金融领域中的最大风险。
二 理论基础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
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常称为不良债权,即银行不能按时、足额进地行资产重组。银行不良资产指的是银行投放贷款后形成的银行信贷资产中不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处于逾期、呆滞、呆账状态而面临风险的部分贷款,是银行不能正常收回或已收不回的贷款。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主要指不良贷款,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及其利息。银行不能按时足额得到利息收入和收回本金的资产。非良好经营状态的银行资产,主要是不良贷款资产,即银行不能及时收回本金和利息的贷款。包括:逾期未能收回的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二)银行不良资产的分类
1998年以前,商业银行贷款按财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四级分类”,俗称“一逾两呆”,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帐,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按这种方法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仅有普通呆账准备金一种,为贷款总量的1%。
1998年以后,中国按照风险程度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1999年7月,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后三类为不良资产。在五级贷款分类法下,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
三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其危害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近几年来成为攸关中国经济发展与安全的全局性问题,我国加入WTO之后,银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然而,不良资产比例过高,资本充足率偏低等因素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经营管理先进的外资银行之间的主要差距,阻碍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加剧了金融风险的严重性,如此规模庞大的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亟待解决。
(二) 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建议
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信用环境、制度法律环境等各方面的外部原因,以商业银行自身而言内部经营管理不善等各方面的内部原因也会导致不良资产的产生。借鉴国外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模式,商业银行需要遵循首要原则、国情原则、市场运作和加快内部改革。可以运用分离模式、内部消化模式、核销式、合并式、破产清算模式等各种模式来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各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一种或多种适合本国的模式来处置银行不良资产。针对我国目前情况,可采取如下对策:
1.剥离因体制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
国家可以用一部分体制性资源来补偿银行和企业的体制性欠账,可将贷款转变为投资,该政策主要是针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大型企业拖欠的贷款,剥离其不良贷款,把企业无法归还银行的逾期贷款转化成为国家对企业的投资。
2.专业银行实行公司化
转换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专业银行实行公司化,力求建立一个产权明晰、责权分明并避免政府行政干预的经营机制,进一步开展理财、咨询、代支付等各种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的利润率。中间业务本身也存在一定风险,商业银行应该按央行的规定,加强对中间业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3.强化银行信贷管理
落实贷款管理责任制,对于每笔贷款必须按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个步骤严格办理,只有强化信贷管理,才能有效防范和管理信贷资产风险。相关人员必须明确职责,为减少经营风险,建立和完善行长负责制度、分级审批制度、审贷分离制度、离职审计制度。对于重贷轻管现象予以纠正,实现经营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性改变,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尤其重视风险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新的不良信贷资产发生。
4.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调整
对国有企业实行战略调整,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设国有企业集团,推动、促进企业资产重组,使企业效率得到提高。缩小国有经济规模,向社会转让部分政府控制的国有资本,调整到与政府能力相适应的规模上。通过单个企业实施规模扩张和以兼并和收购等形式进行的企业重组,形成集约化生产的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公司。企业集团整合了庞大的生产力,降低了生产成本,扩大收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府领导企业进行重组和配置资源,彻底改变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对政府财政的贡献率。
5.完善税收体制
完善税收体制,扩大政府自主性收入。首先,加强技术支持,完善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体系;其次可以考虑开征社会保障税,扩大税源,用于减轻国有企业的隐性负担,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减少不良资产的产生。
6.依法治贷
首先,需要完善立法,健全法律体系,使得银行经济活动有法可依,杜绝政府的行政干预,让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权和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其次,对银行依法催收逾期的贷款本息加以支持,对借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债务或者故意有钱不还等各种侵蚀银行资产的行为提出诉讼,在必要时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有法必依,依法办事,维护银行的正当权益。
六 综述
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研究与处置是一个长远的工作,这不仅仅是银行的工作,也是整个金融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对于不良资产处置重组同时也是其价值发现的过程,在总结前人的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当今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有效措施,规避风险减少损失,探索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道路,才能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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