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我国中小银行的实际来看,由于目前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本文从中国中小银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出发,进行简要解析,进而对未来几年中小银行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前瞻。探讨中小银行在稳步发展中寻找新的突破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 目前形势 发展趋势 管理改革
一、引言:
对我国的中小银行而言,近年来出现了投资规模较小、管理较乱、信誉欠佳、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发展逐渐陷入了滞缓的困境。入市以后中小银行的生存空间开始遭受进一步的挤压。在此情况下,管理制度改革已成为中小银行进一步发展的必要选择。
二、定义中小银行
在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是指工、农、中、建,交行五大商业银行以外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含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
三、发展中国中小银行必要性
(一)、带来创新、提高服务。 [1]中小商业银行为中国银行业带来了新的思想、新的观念和新的手段。中小商业银行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发放了多少贷款,支持了多少企业,更重要的在于其为中国银行业带来了创新;在于通过自身的改革创新,推动了整个行业从计划垄断经营向公开竞争经营的转变,提高了中国银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有利银行同业竞争。中小商业银行的出现,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银行的垄断局面,提高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带动了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金融新产品不断涌现,“一卡通”、 “一本通”等金融创新品种的产生,既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多样的金融服务,也提高了银行自身的效益。
(三)、促进完善金融体系。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经济总量增长,促使中国经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提高了对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的要求。而国有商业银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逐步收缩经营效益差的基层网点,而金融服务主体减少逐步满足不了中小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需求增长。中小商业银行的成立和发展,正好顺应了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问题,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需求。同时,部分中小商业银行以其优质便捷的服务、遍布城乡的网点,极大地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如农村商业银行。
(四)、有效降低市场金融风险。中小商业银行的出现,有效降低了地区金融风险。目前,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是在地区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的,通过整顿与重组本地城市信用社,在发展中逐步优化了大量的城市信用社金融风险点。在此过程中,将规模弱小、抗风险能力差的城市信用社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截止2001年末,109家城市商业银行共计合并城市信用合作社超过2218家,消化设在城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及金融服务社100多家。
因此,必须站在更高的层面上,认识中小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改革中的特殊作用和地位。
四、中国中小银行现状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中小银行自身存在一些优势,但在改革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在向现代金融制度迈进和缩小与大型商业银行体制之间的差距过程中,还有不少障碍要消除,还有不少瓶颈要疏通。
(一)、中小银行的优势
(1)地方保护、成本较低、自主创新。部分中小型商业银行作为地方性银行,在对地方中小企业服务过程中,可以占到更多先机。除了能够给予当地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外,还由于其更加了解当地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真实情况,从而大大降低信贷交易成本。另外中小银行一般是地方性法人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决定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和运用。
(2)体制优势。小型商业银行一般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组建,拥有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明晰的产权结构,通常根据分T协作、权责匹配、效率及约束原则设置组织机构。在激励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与考核机制等方面自主性强,有着国有商业银行不可比拟的优势。
(3)有效填补国有商业银行空白客户资源。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决定了其偏好于“贷大、贷强、贷垄断”,使得部分发展良好的中小型企业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这恰为这部分中小型商业银行提供了资金来源。
(二)、中小银行的劣势
(1)中小银行历史短,机构少,规模小。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拥有强大的网点体系,较完善的清算系统,国家信用的强有力支持。而中小银行由于发展历史较短,积累的顾客群数量显然无法与大型银行相提并论,口碑宣传效果较差,品牌影响力不足。[2]1995年2月,我国第一家小璎商业银行,深圳市城市商业银行成立,标志着小型商业银行在我国正式诞生。我国的小型商业银行几乎落后于国有商业银行半个世纪的时间,资金规模、服务网点以及技术等方面造成成小型商业银行业与国有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2)中小银行风险管理压力大。为减少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国家成立了多家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消化其不良资产,从而轻装上阵。而小型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必须全部依靠自身经营的利润进行消化,发展的压力相对较大。另外中小银行由于资金实力不够雄厚和地域性限制特点,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但目前这类企业多存在经营稳定性较差、资产负债比例高、可作抵押的有效财产较少等问题,甚至少数中小企业还借资产重组、兼并收购、联营或实施破产等形式逃废债现象。同时,我国中小银行普遍存在着盲目追求“做大”的倾向,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和自律机制不够完善情况下,其潜在风险不可避免。
(3)中小银行盈利空间小。
其一、中小银行市场份额小。国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动用储备金补充资本金,而中小银行只能靠留存盈利和增资扩股。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品牌效应低,缺乏相对稳定的客户群,资产规模、存贷款市场份额、服务对象、资本金总额等方面所占总量都非常小。
其二、中小银行的业务和产品单一,缺乏特色。缺少集储蓄、理财、信用卡为一体的综合业务产品,中间业务占比较低,诸如保函、承诺、担保等中间业务尚未开展,相对于大型银行,贷款业务仍为利润的主要来源,中小银行的收入来源更依赖于利息收入。以近三年为例,大型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基本都超过20%,而绝大部分中小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都在20%以下,有的甚至低于10%。
其三、中小银行资金价格竞争力低。由于资金价格的保本点与资金规模的大小关联极大,即资金规模越大,资金价格保本点越低,这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资金价格上的优势显而易见。因此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利率的浮动区间合法地冲击中小银行资金价格。国有银行通过将存款上浮至浮动区间的最高点,贷款利率下浮至浮动区间的最低点,这将进一步压缩中小银行的利差,给其盈利能力带来更大的挑战。
五、中国中小银行的管理制度改革之路
(一)抓准金融空白市场,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
目前大部分中小银行网点的分布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银行的金融服务基本还是空白。而且随着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步伐的加快,国有银行的机构慢慢将从这些地方退出,这些地区的金融服务出现空缺,而这正好给中小银行带来了新的市场空间。
(二)拓展多元化经营,发展贴身新兴业务。
中小银行急需改变盈利模式,实现传统存贷利差与新兴业务并存。提升中间业务、零售业务、新兴业务收入占比,从而减弱利率风险的困扰。在此探索创新过程中,不要盲目跟风四大国有银行,应根据每一项业务的具体特点和本行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财务实力、内控能力、人才结构、客户结构、网点布局等,选择适合本行特点的多样化发展方式和业务经营模式。一方面增加经营渠道,实现利润新增。通过控股经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通过进入其他金融领域,投资、控股基金管理、信托、金融租赁、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大幅提升电子化、网络化等多渠道经营,创新网银产品,提供给安全、优质、高效、快捷的资金管理服务,将成为中小银行新的盈利增长点。
(三)兼并重组,扩大规模。
进一步放宽银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健全中小银行并购其它金融机构方面的法律法,为中小银行扩大规模塑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法律保障。扩大规模途径可如下:一是进一步扩大中小银行市场规模,应增加融资途径,通过充分引进民间资本和适度引进外资来增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二是增加经营合作伙伴,实现资源共享。通过相互参股、相互控股等合资经营方式,渗入保险、证券业等,开展综合化经营,实现网点资源、客户资源、业务资源、技术资源、人才资源共享的合作机制,扩大资源。三是探索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实现扩大资产规模的有效途径。在银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允许下,通过银行之间的兼并重组来解决规模小、网点少、无法形成规模优势的问题。
(四)加强内外部改革治理 ,降低风险管理。
加强内外部改革治理,中小银行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借鉴先进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重视引进和培训银行从业人员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中小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督促和推动中小银行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各类金融案件的发生。各级人民银行通过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辖内中小商业银行的监管,督促中小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比例,降低不良贷款率。要进一步严格中小商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对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商业银行负责人要严格依法惩处,取消其金融从业资格。
(五)建立市场退出机制与存款保障制度
传统所有制观念使社会对中小银行信心不足,为了改变中小银行面临的信任缺乏,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与相应的存款保险体系是必不可少。
(1)、设立处理银行退出机构。处置中小银行退出工作是极其复杂的系统,不但关系到股东的利益,也牵涉到众多企业和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以及社会的稳定,因此在中小银行退出的处理中,必须要有较高级别、代表政府行政权威和信用背景的机构出面承担组织、协调工作,才能加快缩短处理问题的时间,减少处理的阻力,降低银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
(2)、形成中小银行退出存款保险制度。中小银行与大银行相比,其风险承受能力低、更加脆弱,因此,应该由国家、央行和投保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中小银行存款保险公司,对所有吸收公众存款的中小银行实行强制投保,以便在中小银行陷入支付困难或面临破产时动用保险基金实施及时的资金援助或存款理赔。存款保险这项业务在西方国家的金融系统中普遍应用,但是在我国还没有起步,要银行进入市场运作,必然有风险。倒闭、破产、退出是很正常的经济运行现象,银行业也不例外。但是银行业的退出引发的社会后果与一般的企业完全不一样,一旦退出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银行股东或者企业本身,众多存款人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必将受到严重的威胁。而建立存款保险公司降低了中小银行退出市场的成本,减少了存款人特别是自然人的财产损失,从而降低社会对银行破产或者退出的恐慌,起到稳定作用,从而放心选择中小银行。
总而言之,在我看来,假如中小银行能够借助高新科技,新业务渠道,通过兼并重组等手段打破原有的市场格局,打破原有的业务模式,创造出新的业务,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能够在内外部机制的完善下,在社会中树立起良好信誉,中小银行的发展前景会有改善。
参考文摘:
1.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课题组研究报告
2.王春芳,中小银行经营问题浅析以宁夏中小银行为例,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0年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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