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早已成为全球化背景下的热点话题,近来很多人关注的核心关键词是新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下,不少国家的经济增速放缓、就业形势严峻、产业发展萧条,在一系列压力之下,不少国家构筑贸易壁垒,购物只购本国货,裁员就裁外国人,贸易保护主义将成为各国的灾难,贸易保护主义弊大于利,所以贸易保护主义将是全球的灾难。日趋高涨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给中国经济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我们将如何来迎接?本文在分析贸易保护主义各种表现形式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企业如何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策略和观点。
【关键字】新贸易保护主义;贸易壁垒;应对策略;贸易合作
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局势呈现多极化,西欧和日本的经济逐渐复苏.而对其经济进行援助的美国正面临剧烈的国际竞争,更为糟糕的是,贸易逆差和经济滞胀相继出现,美国不得不中断贸易自由化政策转而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以配额,许可证为主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得以施行,从而导致了一直持续到今天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为了区别于历史上已经出现过的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我们把这种贸易保护思潮及政策表现称为“新贸易保护主义”。当今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这种新贸易保护政策。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内涵及表现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内涵
新贸易保护主义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是通过非关税限制的行政法律措施和对不盈利的工农业部门给予补贴,以达到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保护其已有市场的目的。这种政策提出之后,西方各国纷纷出台文件,以非关税壁垒取代关税壁垒。按照其基本性质来说,它属于短视政策,会对国际贸易甚至世界经济造成巨大的危害,最后转而损害那些实施这些政策的国加经济的发展。新贸易保护主义存在的时间并不长,却因其具有的多样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受到各国的追捧。我国的壁垒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体系还需完善,政策有待加强,手段则要进一步提高。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表现
当下,贸易保护主义借助金融危机再次被各国所重视,但是贸易自由化的倡导,世贸组织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一些原有的贸易保护措施无法继续推行,其形式特点都发生了调整和变化。由于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规则,限制,关税,配额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已经收到了世界的谴责,贸易保护主义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形式:
1,绿色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使用最频繁的一种,也是当今国际贸易领域主要的贸易壁垒之一。目前国际上使用的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有绿色关税制度、绿色市场准入制度、“绿色反补贴”、“绿色反倾销”等。
2,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成为了各贸易国进行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比如欧盟对奶粉,奶酪和黄油给予新的出口补贴;美国直接补贴其三大汽车企业174亿美元。
3,技术壁垒与卫生检疫壁垒
技术壁垒是指以技术为支撑条件,即商品进口国在其实施贸易进口管制的时候,通过颁布条例、规定、法律、法令、建立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技术标准、检验程序及标签、包装和规格标准等,提高对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保护本国消费者利益和保障国家安全的目的,它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类。西欧及日本等国在商品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方面设置了多种贸易技术壁垒,成为了西欧、美国及日本等国贸易保护的主要形式。卫生检疫标准是指一国对其进口的动植物及其制品、食品、化妆品等实施的必要的卫生检疫,以免传染疾病货病虫害。考虑到国家国民健康和生态环境,进口国通常会把不符合检验检疫标准的国外商品拒之门外。
4,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今天该措施被频频使用,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借助反倾销之名实施贸易保护,使其带上浓厚的政治色彩。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
5,特别保障措施
该措施是成员政府在正常贸易条件下维护本国国内产业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它与针对不公平贸易的措施不同。
6,灰色区域措施
灰色区域措施是指进出口国之间在关贸总协定之外达成双边(多边)协定,以限制对某些产品的出口。但是,这些措施不是合法的,也不是非法的,如“自动出口限制”、“有秩序的销售安排”、“出口节制”等。灰色区域措施明显迎合了发达国家政治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明显是不利的。
7,货币贬值
许多国家为了保护其出口的竞争力,将国际贸易领域的争夺扩大到国际货币和金融领域,采取货币贬值的方式来刺激出口,减少进口,最终走向经济危机。
8,禁止进口
印度在2009年年初明确的对中国钢铁,化学品,纺织品和其他产品实施进口限制措施,更是宣布在未来6个月禁令从中国玩具,其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不利影响
1.新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我国商品拓展国际市场,削弱了传统商品的竞争优势。我国传统商品出口以劳动密集型商品为主,受技术水平、人员素质等因素的限制,商品的科技含量、质量较低并且难以迅速使之得到提高。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出于保护本国经济及生产者的利益等目的考虑,往往制定较高的质量标准以技术性标准限制我国“价廉”商品的进入,这对我国的商品出口制造了极大的障碍。
2.新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及投资业务向世界范围扩展,打击了我国企业参与世界贸易活动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国的对外贸易纠纷不仅发生在传统的商品贸易领域,而且还有向服务贸易及投资业务蔓延的趋势。同时欧盟和美国还批评我国在服务业领域,特别是金融和零售业对外开放程度远远不够,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卫生环境、人权等方面加大施压力度。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有利影响
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实行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这客观上刺激了我国企业为了跨过这些贸易保护措施不得不加大技术投资力度、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的各项认证。这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的素质水平。
三、我国面对新贸易保护主义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
(一)我国应积极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和诉讼程序解决贸易纠纷
可以使争议的双方和平、理性、可预见地解决争议体现了在争端解决中的不损害公正、不歧视的特点,可避免和防止贸易限制的扭曲,有利于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可见,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一个主要作用,是能够确保经济弱国对经济强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提出挑战。我国应该积极利用这一机制,以谋取最大利益。
(二)我国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企业应对国外贸易壁垒
一方面政府可以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帮助国内企业收集各国关于质量、技术、环保标准的信息,建立相关的资料库并及时更新。另一方面我国应积极鼓励企业联合起来应对(下接第31页)(上接第20页)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采取“谁应诉、谁受益”原则,在企业与政府携手应对的基础上, 鼓励涉案企业积极应诉、挽回市场;同时政府可以按我国成功的建立行业协会的经验,建立不同产品的行业协会,以行业协会代表全行业进行反倾销应诉,商务部专门代表国家,帮助企业与外国政府谈判。
(三)研究运用WTO规则, 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及相关保障制度,实行有理有度的保护,避免国内的产业受到严重损害
目前WTO并不要求其成员国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不要求成员国取消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而是要求成员国依照各自国内的商品竞争力和发展状况,采取适合本国国情的、合理的保护措施。我国应积极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及相关保障制度以保护相关产业,使其获得宝贵的发展时间,从而在国际竞争力上具有比较优势。
(四)我国应同广大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在WTO中共同争取达成相对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
在WTO现有的成员中,有2/3是来自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同广大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积极参与WTO条款的制定。同时我国从总体经济增长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来看与发达国家均存在较大差距,仍属发展中地区,应该享有发展中国家待遇,因此我国应充分利用WTO中发展中国家的差别优惠待遇及相关优惠条款,发展我国对外贸易。
总而言之,发达国家采取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客观上刺激了我国企业,为了跨越这些贸易保护措施企业不得不加大技术投资力度、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各项认证,将有利于我国企业提高环保意识、企业的管理水平及国际竞争力。,
原创文章,作者:sowen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iyilunwen.com/lwfw/gjmy/4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