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不同农村和城镇之间的地理位置差异出发,构建出农村与农村之间存在着一套由核心区农村、中间区农村和边缘化农村三种村庄类型组成的等级结构体系,并说明了边缘化农村由于三种原因——资源缺乏、政府缺位和农民缺席——而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变得异常困难,最后指出了重建边缘化农村的任务重要性。
关键词:等级结构 边缘化农村 农民主体性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惠民利国的政策,但同时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它不可能在几年、几十年内就能完成的。而这种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征又被这样一种事实进一步加剧:我国农村类型的多样化和环境的复杂性,使得我们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普遍的政策被制定出来。国内学者关于农村的研究是多视角的,如从农村的资源、政治权力结构、文化、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本等视角出发来研究和建设农村的,但也仍然存在着比较大的分歧,这种分歧部分地是由于各个学者的观点不一,部分地也是由农村的多样化和复杂性特征造成的。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村庄与城镇的地理位置关系出发,建构出一种村庄之间等级结构体系,希望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种新的视角。
一、等级结构和村庄类型的划分
虽然中国农村的特征非常多样,但作出某种归类还是可以的。依照传统的分类方式,农村可以被分成几种类型,如按照农业生产类型,可以划分为粮食为主的农村、畜产为主的农村、渔业为主的农村等等;如从农村的收入来源来看,农村可以分为纯农业收入的农村、混合收入的农村以及工业收入为主的农村;也可以从农村的行政级别出发,把农村分为行政村或非行政村。这样一些分类方法极为简单,有一些学者也通过另外一些途径作出了不同的划分方式。崔明等人(2006)通过对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农村的发展水平相互交叉、叠加,并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一致的原则,把农村划分为五个类别:发达类型、相对发达类型、发展中类型、相对落后类型以及落后类型;罗兴佐(2006)则以农民的行动单位出发,把村庄划分为宗族型、户族型、小亲族型和个体家庭型四种类型,而贺雪峰(2006)从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的差异把这种划分进一步细化:宗族主导型、小亲族主导型、户族主导型、联合家族主导型以及原子型村庄。
这样一些村庄类型的划分是一种“理想类型”的研究方法,由于农村的复杂性,我们不可能把一个具体的农村绝对地归于某种类型之下。不过,这些村庄类型的方法研究却是按照两种维度进行的,一种是横向的,即以种类来划分,它具有平等性,另一种是纵向的,它具有一种等级的体系结构。本文所构建的农村类型是以第二种维度展开的。对于等级体系结构,费孝通先生对农村进行研究时早已观察到,他以“差序格局”的概念来反映这种农村内部的等级结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农民的内部出现了某种分化,原来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那种平均主义被打破了。贺雪峰(2002)从村庄政治权力的角度将村庄的权力结构分为三个层次: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和普通村民。
事实上,除了村庄内部的分化以外,在村庄和村庄之间也很大程度的差异。从宏观的和整体的角度,这种差异反映在我国东、中、西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上。然而以农村和城镇的地理位置关系的角度来看,同样可以反映出这种差异和分化。农村的经济发展很大地依赖于城镇的发展,所以城市的规模水平以及农村与城镇的距离,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的发展。农村与城镇的距离近,所属城镇的规模和发展水平高,农村一般表现出有利的优势;反之,农村则相对落后。换句话说,以某个城市为中心,从里向外扩展,会呈现出不同的区域差异,在镇与镇之间、农村与农村之间会形成一个梯次的等级结构,可以说是一种新的“差序格局”现象。就以浙江乐清市为例,以乐清市为中心,向北一直延伸,虹桥镇、清江镇、雁荡镇和大荆镇经济发展水平逐次降低,形成了这种梯次等级结构。一些学者从这种关系出发,把村庄定义为城缘型、城郊型、乡村型三种类型(郑萍,2007),然而这并没有反映出这种等级结构和差异,所以有必要重新区分农村类型,本文借用世界体系理论的有关概念,将农村分为三种类型:核心区农村、中间区农村和边缘化农村,这三种农村形态形成了这种等级结构。
二、边缘化村庄的特征和困境
核心区农村通常是指现在所谓的“城中村”和“城郊村”,它的发展往往是城市扩张带动的;中间区的农村发展也往往比较容易,较之边缘化的农村,它具有一种地理和资源上的优势。所以,边缘化农村的发展在整个等级结构中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这给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边缘化农村发展和建设的过程中,这种不利特征可以表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边缘化农村的资源非常缺乏。这种资源可以是自然资源,如地理、气候、土壤等,也可以是农村的基础设施,包括农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如水利、交通和通讯设施、教育文化设施、医疗卫生服务等的缺乏。这种自然资源的缺乏既是边缘化农村贫困的表现,也是其部分原因。自然资源的缺乏是一种先天性的缺乏,这种缺乏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地区的发展,这已被很多国内外学者所证明。而后一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缺乏却是一种后天性的缺乏,它往往与人的行为和心理因素有关。而且这两种资源的缺乏并不是独立作用的,它们具有某种很强的内在相关性。例如,有一些学者通过对农村的大量观察和研究,得到的调查数据和资料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农村的地理特征分布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之间存在着正相关性,当村庄是处于平原或丘陵的时候,农村基础设施会更加优良(骆永民,2011)。
第二,在边缘农村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不明显的。政府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机构,它在农村发展和建设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这种资源的配置是不均衡的,边缘化农村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被排挤了,这导致了边缘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社会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和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贫困缺乏。交通运输的堵塞、学校教育和医疗卫生的落后、市场经济和产品供给的不完善,进一步带来了边缘化农村的贫困和封闭。所以,在边缘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如何发挥政府的资源配置和引导性作用,如何使政府的作用与农民主体性的发挥相结合,是非常关键的问题。除了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以外,政府还必须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一个是除了物质资源的供给以外,政府必须还要一个是政府如何发挥农民主体性参与和创造的问题。无论如何,边缘化农村要想
在增加农村公共文化生活和加强农民个人文化资本、社会资本方面发挥作用。另
发展,就必须要打破这种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性,发挥政府的引导性作用。
第三,在边缘化农村,常常出现一种农民主体性缺席的情况。农民主体性缺席,或者是因为农民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参与政治和农村管理的程度不高,或者是因为农村中的大部分人口都流动到外地,如打工、做生意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农村人口外出流动将进一步加大,这种流动一方面使农民提高了收入并增长了知识,也使得农村和城市的差距在某种程度上缩小了,但同时它也给农村管理带来了困难。一些调查表明了,与平原、丘陵等地势状况较好的村庄相比,地势状况较差的村庄拥有更高的外出打工人口比例。5可以推断,在边缘化农村中,农民要想增加收入,一条可行的途径就是外出打工。但是,这造成了一些困难情况,如流动出去的农民其选举权难以实现,从而使得民主选举质量降低了,民主管理陷入了困境。同样,流动农民难以发挥主体性作用,从而对农村自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流动造成的农民和农村分化,对整个农村的整合和管理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徐增阳,甘霖,2006)。然而,这些都是实现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消亡抑或重建:边缘农村发展的路径选择
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对边缘农村的建设问题,由于上述三种原因——资源缺乏、政府缺位和农民缺席——而变得异常困难。关键的问题是对于这种边缘化农村的未来发展路径究竟是什么,是重建还是消亡?如果是消亡,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放弃边缘农村,而使其自生自灭。然而,边缘农村的消亡,也同样意味着农村传统文化和传统生活方式的消逝,而这种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是中国文化和精神的一部分。其实,边缘农村的贫困,并不是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必然后果,它是由于在农村等级结构体系处于边缘化的地位,被有意地排斥和忽视而造成的。资源的不平等分配,政府的作用和力度不够以及由此形成的大量劳动力外流,是造成边缘化农村贫困的三个主要原因。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之所以造成边缘化农村的贫困,是人为因素在起作用。如果改变这种等级结构体系,发挥边缘农村的发展潜力,使其受到应有的重视和
资源的平等分配,重建边缘化农村将是另一条可行的途径。对于大部分的处于边缘地位的农村而言,它们缺乏的不仅仅是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更缺乏的是被重视的程度,特别是政府对农村的支持程度。政府是否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是否为边缘化农村提供一定程度的资源和产品,并为其建立一套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是边缘农村未来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同时,应当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和积极性,特别是外出流动人口的积极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任务。外出流动人口造成的选举权、民主管理和农村自治的困难,必须要有一套政策和机制来予以克服,使得他们能够有足够的精力和积极性来关注和参与村庄事务。
无论如何,边缘化村庄的最好路径不是自然而然地消亡,而是适当地进行重建,同时充分发挥它们在现代化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让它们参与现代化过程,分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这对于建设新农村的任务是极其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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