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食品是人类每天都需要的基本物质,所以食物的品质对人的身体健康有着决定性影响。食品安全也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确保食品安全对于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然而,近几年来,人们赖以生存的食品所引起的灾难性事件层出不穷,发生了“毒奶粉”“苏丹红”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后,“地沟油”事件又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一大焦点。“地沟油”事件的发生,折射出我国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监管漏洞、以及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健全,政府监管主体权责不明确,食品安全标准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广大人民的安全着想,政府应该在监管方式,监管力度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 地沟油 政府监管
一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分析
1.1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定义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顾名思义就是对食品质量、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的监督和管理,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建立,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
1.2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要求
二 地沟油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
2.1地沟油源头未能得到控制
地沟油实际上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统称。地沟油可分为三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地沟油的提炼大多是在酒楼的厨房、下水道或特定的地点完成的,完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因此其生产环境和制作过程是非常不卫生的,长期食用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非常大的威胁。地沟油的出现,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利益问题。无论是那些捞取餐馆废弃油脂的人还是“地沟油”的加工方抑或是餐馆,都能从中获得经济收益,即使他们知道这样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还是会这样做。“地沟油”源头得不到控制,不仅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也反映了我国在食品安全检测标准方面的缺陷。
2.2地沟油的普遍存在的问题
地沟油的普遍存在,说明了政府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不足,以及日常生活中人们没有对地沟油检测的有效方法。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吃的油不是地沟油,但对于公民来说,目前还没有准确辨别出地沟油和食用油的简便方法。所以提炼地沟油的不法商贩更加猖狂,地沟油更加普遍存在。而且“地沟油”的价格比正常食用油的价格要便宜很多,一些企业为了省钱而去购买地沟油,这就为地沟油的销售提供了市场。总之,为了预防地沟油再次流向餐桌,政府应该要加大对餐饮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禁止地沟油的非法交易。
三 地沟油带来的安全的危害
3.1地沟油的流向
地沟油的主要流向是餐饮领域,地沟油流向餐桌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不法商贩对外宣称收购潲水喂猪,而实际上是从收购回来的潲水中提取地沟油,将提取的地沟油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户,经过加工流入油脂批发市场,再按不同比例加入正品食用油,最后回到餐桌;二是废弃油脂加工厂直接打捞下水道的油脂,加工后进行销售。地沟油经营者不仅违背了道德,而且违反了法律。不仅如此,地沟油以廉价的成本进入商品市场,扰乱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3.2对人体的危害
“地沟油”含有致癌物质黄曲霉素,其毒性是黄曲霉的100倍。具体危害包括:一,在提炼“地沟油”的过程中,动植物油经污染后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对人体有重毒性的物质,然后就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等症状。二,地沟油是极其不卫生的,其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进入人的肠道,则会引起腹泻、呕吐等一系列的肠胃疾病。三,地沟油中还混有大量的垃圾、污水和化学物质等,非法商贩的露天提炼,根本无法除去其中的细菌和有害物质,地沟油中绝大多数都含有铅元素,人体铅元素超标则会引起贫血、中毒等症状。四,地沟油的制作过程令人作呕,其中含有多种毒素,地沟油是从酒店、餐馆的潲水中提取出来加工后流入食品市场的,潲水中含有苯并芘,黄曲霉素,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会导致胃癌、肾癌、肠癌以及乳腺、小肠、卵巢等部位癌肿。由此可知,食用地沟油对人体的危害是非常大的。
3.3对环境污染危害
四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4.1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
要根除地沟油,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健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有了健全的法律法规并不断完善,才有利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进行。201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颁布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为打击地沟油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其中还是存在很多漏洞的。之前我国已经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在整个体系中还存在着食品安全标准的不够具体、法律之间的冲突等问题。
从法律体系上来说,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食品安全监管过程应该保证食品从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和消费的各环节的安全性,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是对食品上的监管进行原则上的规定,没有细分各环节的食品监管工作,存在着立法漏洞。然而,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也缺乏可操作性,《食品安全法》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重要法律依据,其对各监管环节的具体事项也没有作出详细规定,万物都不能够离开食品而存在,同样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更是不能够离不开食品,人类每天最需要的就是食品,人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的幸福美满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食品的安全性,食品的安全能够为人们提供这一基本前提。食品的安全又是人类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及所说的“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道理。自古以来,食品安全性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确保食品安全对于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然而,近几年来,人们赖以生存的食品所引起的灾难性事件层出不穷,发生了“毒奶粉”“苏丹红”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后,“地沟油”事件又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一大焦点。“地沟油”事件的发生,折射出我国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监管漏洞、以及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健全,政府监管主体权责不明确,食品安全标准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另外,食品安全问题又是一个国家的重要形象和声誉,食品安全对出口方面有着重要影响,也就是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从更加深远的角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它不仅仅是人们的身体健康问题、卫生问题和经济利益上的问题,它更是国家未来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一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体现。为此,本人认为国家切实应做到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国家良好形象着想,政府应该在监管方式,监管力度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地沟油,政府,监管,对策
1.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分析
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立的第一个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在一九五三年由我国卫生部颁布的《清凉饮食食物管理暂行办法》,并且在该年这一法律正式生效。在这之后,我国在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方面走得很慢。之后再一九九五年,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正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这一法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在食品安全法律监控方面的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作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完善法律,在我国食品安全方面做出了它应有的贡献。在之后的二零零九年,我国才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今天,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只要由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与监管组织体系这三者共同构成,三者连成一体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1.1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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