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中的伦理缺失问题及对策研究

第一章 引 言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社会,新闻媒体行业飞速发展,新媒体新媒介层出不穷,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便利,客观上加深了对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他们的思想应该是先进而坚定地,心灵应该是坦荡而美好的,道德情操应该是纯洁而高尚的,作风应该是诚实而正派的。不过由于近年来经济、文化、制度等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媒体和媒体人渐渐暴露了许多问题。其中就包括伦理道德缺失问题例如:“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报道的可信度下降”等等。频繁发生的这些现象导致了记者的职业道德滑坡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事实,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如何很好地解决新闻报道中的伦理缺失问题,成为本文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要扎实的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而提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的关键环节在于提高道德,我国的新闻媒体是党和国家的“喉舌”,是党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宣传者和引导者同时也是社会舆论导向的推动者。因此,新闻从业人员的伦理道德也对全社会的道德起到引领和示范的作用。阐述新闻工作者的道德问题,是我们整个国家道德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的伦理道德建设问题必将进一步深化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素质建设的理论。
(二)实践意义
在全社会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之中,研究新闻报道中的伦理道德问题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它有助于推动新闻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其次,研究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伦理失范问题,必将进一步提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伦理道德水平建设。再次,它可以推动公众对社会媒体的舆论监督,优化新闻报道的社会环境为每位公民营造建设道德文明的美好家园。研究新闻伦理道德缺失现象,有利于提高新闻工作者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维护新闻队伍的形象,保持新闻事业健康快速的发展。新闻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如何,关系着新闻媒体是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否能坚持效率第一的原则,是否能架起党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这些都是关系到新闻媒体的形象和社会舆论环境的大问题。
三、研究综述
(一)国内研究情况
我国学者对新闻伦理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新闻道德准则的研究。我国的新闻事业在封建社会末期诞生,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艰难的前行和发展着。1918年北京大学成立了“新闻学研究会”至此,新闻学被当做是一门学科来研究,客观的说我国的新闻伦理道德问题就是这时被纳入新闻学的研究范畴。1919年,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主任徐宝璜出版了“破天荒之作” 《新闻学》,把“提倡道德”作为报纸的六大要务之一提出来。接着,该会导师,著名记者邵飘萍出版了我国第一本新闻采访学专著《实际应用新闻学》(又名《新闻材料采集法》),作者在论述“外教记者之资格与准备”时,把“品格”作为记者资格的第一要素,解释了“品格”在记者资格中的重要地位。上述论述表明我国的学者在当时已把伦理道德研究的视角、与新闻、记者联系起来了,但是还没有一部专门论述新闻伦理道德问题的专著,直到1941年,曾在日本留学的新闻学者任白涛出版了《综合新闻学》,专门开辟独立的章节,以“新闻事业道德”为题目,专门探讨了新闻伦理的问题,这是我国学者第一个用专章论述新闻伦理道德的文字。任白涛将新闻伦理思想作为《综合新闻学》的“骨干 ”使新闻伦理问题首次成为我国新闻学理论体系的一个相对独立组成部分,为我国近代新闻学术发展,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这时期,也有一些学者在报刊发表了一些论新闻职业道德的专文以及涉及新闻职业道德的文章,如陈学昭的《记者的道德》,俞颂华的《论报业道德》张季鸾的《新闻记者根本的根本》俞颂华所著《论报业道德》,以及邹韬奋,范长江的有关文章等等。这一时期对新闻事业伦理道德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绩,许多研究文字都强调了新闻职业道德对新闻工作的重要性,但新闻伦理在此时还未被当做一门学科来认识,研究新闻伦理道德的人还不够广泛,有分量的学术论文也不多见。
中华人名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新闻伦理道德研究取得了长足额的进步和发展。改革开放以后,新闻职业道德的研究更是空前活跃。余家宏等学者于1984年编写《新闻学简明字典》时,首次为“新闻伦理学”这个概念作出阐释。此后,甘惜分主编的《新闻学大词典》以及冯健主编的《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都收入了“新闻伦理学”这一词条。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新闻伦理学的相关研究成果十分丰富,大量的文献专著层出不穷,例如:1995年,周鸿书所著《新闻伦理学论纲》由新华出版社出版,该书对新闻伦理学作出了更深入的阐释,对该学科的研究范围、任务和方法阐明了自己的见解,并对该学科的体系建立做了有益的探索。1998年黄瑚在他的专著《新闻伦理学》中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新闻从业人员以品性为第一要素;二是新闻报道务求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三是报刊要反映民情,直陈时事,主持清议,为民请命;四是报刊要力求通俗易懂,面向人民群众,办报要有读者观念 。”还有陈汝东的《传播伦理学》、陈桂兰主编《新闻职业道德案例评析》、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新闻职业道德教程》、陈绚编《新闻道德与法规教程》、北京出版社出版的严耕、陆俊、孙伟平著的《网络伦理》、罗彬主编的《新闻伦理与法规》、李希光所著的《转型中的新闻学》以及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戴元光的《传播道德沦》等。这些著作和教材已经较为系统的介绍了新闻职业道德的基本理论、历史发展、原则规范等各方面内容,为新闻伦理学以及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研究理论在中国的建立和形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学术论文方面,其中不乏专门新闻伦理道德建设的,比较典型的有:郑保卫教授撰写的《论新闻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建设》一文,详细分析了新闻职业精道德神的含义和实质,并且把向西归纳总结了,当前新闻界丧失职业精神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由罗菊芳撰写的《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一文,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提出了新闻工作者道德失范的原因及提高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手段。此外,杨立新的《新闻职业道德滑坡思考》,徐春光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决禁止“有偿新闻”》,赵维的《新闻职业道德的自毁及简单分析》等都对新闻工作者伦理道德建设进行了全方面多角度的论述。
综上所述,上述学者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多数学者从伦理学的角度来阐述媒体人员,代表人物有胡兴荣《新闻哲学》周鸿书的《新闻伦理学论纲》。
第二,从伦理学和新闻学交叉角度主要代表有蓝鸿文的《新闻伦理学简明教程》。
第三,从经济学和新闻学的角度代表有罗彬的《新闻伦理与新闻法规》
这些著作或论文都给笔者提供了大量的信息,立论精辟,内容丰富,对本文的完成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由于新闻伦理道德建设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问题,单从某一方面论述难以说明问题,在上这些学者的著作和论文虽然针对和涉及到了新闻伦理思想,但他们多数笼统的叙述新闻伦理,并未以新闻伦理中新闻媒体及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进行分析解读。本文力图对当前我国新闻报道中的伦理失范问题为重点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并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国外研究的历史及现状
西方的新闻伦理道德研究起步于19世纪70年代的瑞典,1874年瑞典发行人俱乐部成立,该俱乐部由当时斯德哥尔摩当地各报的社长、主编或主笔组成,俱乐部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建立新闻事业的职业道德标准(包括业务和道德两个重要方面)定期检查各报社的执行情况,维护新闻事业的最严和责任,代表新闻从业人员的共同利益。作为世界新闻媒体研究的的龙头,美国的新闻伦理到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08年,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首位院长沃尔特•威廉姆斯亲手制定了影响力极其深远的《报人守则》,时至今日,这部守则依然为世界报业协会所采用。1924年世界上第一部新闻伦理学专著——《新闻伦理学》在美国诞生,它的作者是纳尔逊•安特宁•克劳福。在这之后还有许多国外的新闻学研究者和新闻从业人员在其新闻学著作中专辟章节论述新闻伦理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经济的回暖,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世界的学科领域出现了许多新学科,其中包括文理相互渗透、文理内部学科之间相互家姐的边缘性学科。也就是因为这一趋势,一些学者和新闻从业人员开始通过对传统的自由主义新闻理论作深刻的反省和认真的检讨,他们发现原有的职业道德思想已经不再适合战后的社会发展,必须建立一个新的新闻伦理与传统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相抗衡,于是,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自由和负责的新闻业——关于大众传播系统报纸、广播、电影、杂志和书籍的报告》它的出版宣告了一个较自由主义理论更为成熟的新闻理论的诞生,为西方新闻伦理道德建设清除了所有障碍。“二次世界大战后,由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学者首先创立了资产阶级新闻伦理学,至今还不过几十年 。”1947年美国的哈钦斯委员会推出了一本《自由和负责的新闻事业》,开创了对新闻伦理进行系统理论研究的先河。随后,西方国家的新闻界便将这一系列的新闻实践在媒体的日常经营运作上,各国主管新闻媒介的机构纷纷制定职业道德准则,以此来约束新闻从业者和新闻媒体的报道行为。例如:“美国报纸编辑人协会的《美国报纸编辑人协会原则声明》;法国的《法国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宪章》;日本新闻协会的《新闻伦理纲要》;国际新闻记者联合会修订的《新闻记者行为准则宣言》;世界报业评议联合会的《吉隆坡宣言》等。 ”
四、建立健全受众的监督机制
目前新闻媒体行业在我国具有较大的舆论监督权利,但是舆论监督其本身也需要监督。近年来我国新闻道德建设发展迅速,多数新闻工作者已经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信念和新闻自律意识。但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还不尽如人意,因此要完善对新闻媒体及新闻工作者的监督机制。

(一)强化业内监督
所谓“业内监督”就是通常所说的“行业自律”,强调在新闻媒体内部建立和完善对新闻舆论监督的监控体系并力求做到量化、细化。具体包括:指导思想有无问题;舆论导向是否正确;能否遵守新闻宣传纪律;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报道内容有无严重失实现象;格调是否健康向上;有无出卖版面(时段)、搞有偿新闻现象;有无刊登虚假广告现象;采编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采编人员有无违规从事广告业务现象;负面报道是否过多;能否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等等。
(二)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的目的在于如何从外部约束上来确保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负责任的公众服务。社会舆论监督可以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受众监督三个方面入手。
法律监督就是政府要通过立法和制定新闻政策对新闻舆论、传播活动实施监督,明确新闻工作者的义务、责任、权利、及相关事项的仲裁。这是政府对新闻舆论监督监管的一种有效途径。行政监督是指媒体的上级及主管部门通过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宣传纪律,建立审查制度对新闻舆论监督进行的监管。行政管理部门信息来源广、政策水平、把关能力强,对新闻舆论的监督是她们的义务和职责。新闻媒体应该主动自觉的接受他们的知道和监管。受众监督是指来自受众群体的监督。传播信息反馈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受众参与信息的传播过程,要使反馈信息通道畅通,就必须对反馈的信息源也就是受众群体进行分析和研究,建立健全两性的手中反馈体系和机制,达到更好地满足受众需求的目的。
要将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的监督体系才能起到中和效力,收到良好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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