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两个基础:一是早就存在的“单项资产”概念;二是“第8号文件”中引入的概念“资产组”。原则上,我们都将其作为单项资产来计提,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无法确认某个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的情况,因此“资产组”概念的引进弥补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尴尬。
关键词:会计 资产减值 研究
一、资产减值准则在会计实务处理中的不足
(1)减值迹象的判断在实务中不易操作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第8号文件”)第二章第五条列举了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七种迹象,认真研读后会发现,七种迹象并没有列举实例,都是一些用语模糊的原则性标准。如“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限制、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对于资产是否被限制、被终止使用、被计划提前处理的理解,可谓是“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这些“哈姆雷特们”的存在,将成为公司存在可回收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悬殊巨大的隐患。
“第8号文件”的用语中还存在着大量难以把握尺度的词汇,如“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跌幅明显高于……”、“……发生重大变化”。资产的市价下跌多少才算是“大幅度”,跌幅为多少时才算是“明显高于”,怎样的变化算是“重大变化”,其评判标准全由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及职业技能决定,自然也留给企业无限自行操作盈利的空间。退一万步讲,全体工作人员都有着良好的职业操守及高超的职业技能,但多多少少彼此之间仍存在着教育背景、社会阅历、风险评判标准等差异,这些也都将成为公司面临回收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悬殊巨大的“蝼蚁之穴”。
(2)资产减值确认基础的确定,缺乏明确标准
“第8号文件”第一章第二条中对“资产”的解释如下:“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由此可知,在我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两个基础:一是早就存在的“单项资产”概念;二是“第8号文件”中引入的概念“资产组”。原则上,我们都将其作为单项资产来计提,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无法确认某个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的情况,因此“资产组”概念的引进弥补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尴尬。
“第8号文件”第一章第二条对资产组的定义如下:“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该定义的描述将对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产生两点困惑:一是描述过于抽象,没有确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依据的准确标准。而标准划分的不同又将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是否计提及计提额度等。企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挑战极大。二是,衡量标准完全依据现金流入的特性,这点的判断需要会计从业人员具有相当高水平的职业技能,能敏锐的预测现金流量。早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西方国家便已经开始编制现金流量表。我国也在1998年顺应形势要求企业采用现金流量表而非财务状况变动表,但大多企业因预测现金流量能力有限,并未能按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矛盾累积至今,仍然有限的现金流量预测能力也将局限企业对于资产组的判断。
(3)可回收资金的确定存在模糊性
“第8号文件”第一章第二条对“资产减值”的解释如下:“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显而易见,当资产发生减值时,其减值损失额为账面价值减去可回收金额。账面价值很好确认,但可回收金额却很难得到合理确认,而“第8号文件”也未对此作出界定。
可回收金额却很难得到合理确认主要有三点原因:一是由于专业能力限制,对于某些因技术创新、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导致减值的资产,会计人员无法单独确认其可回收金额。唯一的解决办法是联系企业其他部门协同认定,或是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来认定,但这样往往耗时耗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说不定该减值资产又出现新的可回收金额。二是难以合理选取折现率。折现率是指将未来有限期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它主要反映了在考虑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价值等因素的基础上,投资者对该资产所带来的盈利的预期。由于需要考虑资产的风险价值,而风险价值存在的可能性太大,因此,用什么标准来体现该风险再次交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会计人员来决定。三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价格市场和信息市场,也未形成相对独立且具规范化水平的资产评估机构,在没有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无法保障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得到科学合理的预测。
(4)资产减值确认的标准不明确
“第8号文件”并未拟定资产减值确认的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行业内自行总结出了三个标准:永久性标准、经济性标准、可能性标准。但这三个标准应用领域相对局限,仍无法满足实际操作中的需要,资产减值确认的标准亟待规范。
行业内自行总结的资产减值确认标准所属应用领域:一是固定资产及存货一般适用永久性标准。由于永久性标准不需要考虑资产的种类及数量,而此类资产种类繁多、数量相对大,采用永久性标准将大大降低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对于资产属于永久性减值还是暂时性减值的判断相对容易。二是委托贷款及短期投资适用经济性标准。由于企业一般不希望长期持有该类变现能力相对强的业务,因此对于这种类型的业务,采用某个时间点的价值作为其资产减值确认标准具有实际意义。三是长期投资类业务适用于可能性标准。相对于该资产的现有价值,资产持有者更关注其在未来的盈利能力,而未来盈利能力变动性大,采用永久性标准、经济性标准都不切实际。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性标准要求会计人员掌握丰富的信息及较高的职业技能,当会计人员能力不足时,往往被逼选择经济性标准。因此,业内十分期待“第8号文件”能对资产减值确认标准作出详尽的阐述。
(5)企业对应收帐款的计提存在随意性
“第8号文件”未规范应收账款的计提方法。而应收账款普遍存在于各企业中,它直接影响了企业利润的计算。而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符合转回条件可转会坏账损失。因此,为防止企业钻空子、非法获取利益,应收账款的计提方法亟需规范。不仅应收账款的计提方法没有规范,坏账损失的转回也相对随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企业已经记作坏账的应收账款又还回来以后,需冲减之前的坏账损失。这就意味着可以在确认后再转回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这再次给了企业进行利润操作的机会。
二、资产减值会计的完善建议
基于“第8号文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上述不足,本文从文件之外的角度提出以下三点完善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净化资产减值准则的执行环境。通过法律法规规范统一的资产减值评价标准、要求各企业的会计报表必须揭示某些项目,逐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在此过程中,必须调动审计人员、社会舆论的力量加强对法律实施效果的监督。同时还应逐步建立起汇聚各行业各资产价格信息的意见领袖,当某些无法确认减值额的情况出现时,会计人员可参考意见领袖的指引。最终实现为会计人员提供相对客观公正且具操作性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
(2)加强会计人员职业素养。会计人员直接面对资产减值计提,其业务水平及职业操守很大程度决定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客观公正。因此,加强会计人员职业素养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实操能力,能更好的推广资产减值会计规范。而为了使得会计人员具有更加统一的资产减值计提标准,财政部需要制定更加详实的指南。
(3)通过强化法律法规、传播媒介、社会舆论、中介机构、审计人员等外部监督,削弱因“第8号文件”未规范的各种漏洞而导致的企业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可能性。面对经济诱惑,在缺乏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企业很难不为所动。由于资产减值计提的专业性,相对社会舆论点第三方监督组织,审计人员的监督显得更加具有说服力。审计人员通过制定专业独立的审计准则,明确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审计程序,能遏制企业利用“第8号文件”中存在的漏洞进行利润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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